被控者庭外辦解說會 再納阿比丁:屬藐視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者庭外辦解說會 再納阿比丁:屬藐視罪

(威南3日訊)巫統檳州主席拿督斯里再納阿比丁認為,面對法庭審訊期間,被控者若在庭外舉辦與訴訟事件有關的活動,是屬藐視法庭。



他說,面對提控的檳首長林冠英,只要證明清白,一切真相自會在法庭審訊中彰顯,所以沒必要在庭外舉辦解說會等活動。

他說,這舉止反而會引發人民的情緒或衝突,甚至影響調查及審訊工作。

不是密室審訊



他今日分發5000份開齋節禮品給威南5個制服政府單位時,這么說。接領單位包括威南警方、高淵政府消拯局、爪夷縣醫院、檳州監獄官及南北大道公司。

他說,林冠英被控案,不是一項密室審訊,而是涉嫌貪污的案件,還公開給公眾、國內外媒體等出席聆聽。

“被告也被賦予自辯權利,更可善用專業法律團隊及現有條件的優勢,為自己辯護;媒體也能發揮第三權作用,報導法庭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供詞或證據,一切真相無所遁形。”

他強調,按照一般程序,若某方被控,就應暫停或凍結職權,直至被裁決無罪。

“若被判罪成入獄,就得解除職務或辭職,所以林冠英應維護身為檳首長的高尚人格及尊嚴,訴訟期間暫停職務,直至案件審結。

他說,這也是確保檳州政府部門繼續良好運作,不會受貪污訴訟案件,而耽誤州內政策及措施的推行。

他希望林冠英能像其他公務員一樣,遵循法律,不要雙重標准允許自己成為“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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