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神棍裝神弄鬼,嚇唬35歲人妻她家裡有“髒東西”,騙她喝下摻藥的“聖水”後兩度強姦她,今早被判坐牢12年、打12鞭。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強姦案發生在前年2月25日下午2時至晚上8時,地點是新加坡武吉巴督西8道第183座組屋某單位內。
被告歐少豪(又名歐陽少豪)被控兩項強姦罪和一項性侵罪;受害人案發時是一名售貨員。
案情顯示,前年2月農曆新年期間,受害人開始懷疑家裡鬧鬼。經親戚介紹找上被告幫忙,被告頻頻告訴受害人她家裡有“骯髒”的東西。
事發當天,被告讓受害人上他家拿“保護物品”,可幫她驅鬼。在被告家時,被告讓受害人喝下“聖水”。受害人喝後感覺肚子不適、頭暈目眩。被告兩度強姦他,並與她口交。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幹案,濫用受害人對他的信任,以為能幫她驅走“髒東西”。
控方也指出,被告多次打電話告訴受害人,事態越來越嚴重,利用受害人對“髒東西”的恐懼,來引誘受害人上門並強姦她。
被告在幹案時沒有戴安全套,並趁受害人頭暈目眩霸王硬上弓。
控方指被告有幹案計劃,不僅確保家裡沒人,也讓受害人把鞋子拿進屋。
案發後,也讓受害人別告訴丈夫,以免丈夫誤會兩人有染,並讓她把兩人的通話記錄刪除。
控方表示,受害人的精神深受傷害,患上適應性障礙。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12年、打12鞭。
受害人未走出陰影
受害人事發兩年後仍未走出陰影,深受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困擾,更有自殺傾向,一度住進心理衛生學院。
控方指出,受害人被強姦後,住進心理衛生學院3天接受觀察。她過後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症(Adjustment Disorder)。
醫藥報告顯示,她不僅有跳樓或被車撞的自殺念頭,也會產生自責、失眠、沒胃口等。
被強姦的畫面經常浮現在她腦海裡,讓她不敢靠近其他男性,包括在公共場所。
事發兩年後,受害人生了一個男寶寶,但她仍倍受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困擾。她不敢獨自出門,或到擁擠的地方,當寶寶睡覺或沒做家務時,就會想起被強姦之事。
被告難逃鞭刑
被告有心臟病曾動手術,在監牢裡患上胃潰瘍,但他差7個月才滿50歲,所以還是難逃鞭刑。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表示,被告選擇認罪,免於受害人需要出庭供證,讓精神更受創,而他也是初犯,希望法官能夠輕判。
律師也指出,被告曾患心臟病動手術,更在監牢裡患上胃潰瘍。
然而,今年49歲的被告明天2月才過生日,還差7個月才滿50歲,結果難逃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