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美清:与司法同在
槟城州首长林冠英是马来西亚反对党之中,位高权重的华裔政治人物,打击他就能使大马最大的反对党晃动。
“擒贼擒王”是兵法三十六计之第十八计,要摧毁敌人,先从主力下手,“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越居高位,权力在手,就越容易犯错或被找错处,敌方无时无刻等待时机把对手拉下马,采取诡变手段克敌,兵不厌诈是千古不变的谋略。
这种手段朝野政党其实都在使用,政客是在见招拆招、斗智斗力底下过招与存活的一群;人总有机会犯错,对于敌人的过错,小事要化大,大事更要使招让对方翻不了身。
对手越战越强
林冠英在反贪污法令以及刑事条文下被控,执法单位选择性的检控行动,是它无法让人民产生共鸣的原因,反而行动党在短时间内就筹获100万令吉保释金。
这也给国阵政府明确的讯息,款额更大的献金案件,没有人需要负责任,款项也可以说退就退,司法没有发挥到制衡作用。
如今,领导人已扭转劣势,重订了游戏规则,反对党已不能重复使用拿着大字报追问“26亿令吉去了哪里?”的伎俩来应战,对一个越战越强的对手,反对党的战略若没有突破,面对下届全国大选,前路崎岖。
人们与其说“与冠英同在”,以今时今日的大马,更应该高呼“与司法同在”。今天我们要维护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司法体制,不让它被滥用以保护“更有权的人”或“更有钱的人”。
林冠英会否被定罪,还得视司法能否发挥正义作用,林冠英本来就不是“神”,他的命运不由自己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