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狗:我為甚麼捐10令吉

10塊是一個矛盾的數字,大馬人知道10塊錢不容易賺,同時也明白10塊可以買到的東西也不多。

我捐了10塊錢給檳城首席部長林冠英,不是因為我特別欣賞林冠英,只是發覺監督、抗衡腐敗政權的反對黨領袖越來越少。

一人10塊,等于需要超過10萬人才能籌到100萬9000令吉的保釋金,發動籌款是想通過數字來告訴國陣,人民不信你那一套,而且在你的執政下,貨幣貶值、通貨膨脹以及治安敗壞,這10塊錢不算多,捐出去可能還能拿到一絲希望。

有人說,號召民眾捐錢是反對黨的洗腦計劃,煽動人民憎恨國陣,那么巫統也試看為“基宮案”的前雪州大臣基爾籌款,看看效果如何?如果要煽動民眾情緒的話,林冠英最好不交保釋金,在牢裡坐幾天,讓支持者站在街頭請願,吸兩口催淚瓦斯,效果可能更好。

捐錢者不是笨蛋

捐錢者不是笨蛋,眼見反對黨核心領袖安華入獄、前總檢察長阿都干尼設立一馬公司專案調查小組而被換走、政府採購越買越貴以及貪污和洗黑錢問題越來越嚴重,讓人越來越害怕無人監督的政權,接下來還能變成什么樣子。

大部分大馬人都有一顆善心,樂于捐款助人,例如每天翻開報紙可見無數無力支付醫藥費的病人,普羅大眾都會慷慨解囊,可能醫藥費只是10萬令吉,籌款卻獲得20萬,大家不會向病人要回錢,多出來的義款就去幫忙下一位有需要的人,全憑“信任”二字。

就像我們知道林冠英被釋放后,100萬令吉保釋金也會歸還,但是不會有人打算向他要回錢,因為捐錢者都是不忍見國家病入膏肓。

我們不必盲目支持某黨或某領袖,如果法庭證明林冠英是貪污濫權才買到便宜屋,所有人都應該大力支持司法嚴懲林冠英。

大家不要忘記,那些年年濫用納稅人血汗錢去把東西買貴了的貪官污吏、1200萬贖金不知去向、一馬公司數百億欠債和26億門,這些人也不能放過,必須控上庭。

所以說這10塊錢不是捐款那么簡單。而是展示憤怒的人民看不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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