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委會:公共或私人車輛 禁濫用緊急車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公交委會:公共或私人車輛 禁濫用緊急車道

(吉隆坡5日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提醒,所有公眾車輛、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商用或旅遊用途的交通工具若非緊急狀況發生,都不可濫用緊急車道,否則一概被視為違法。



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委員會嚴正看待本月4日在社交媒體網站上流傳,一則德士司機濫用緊急車道阻礙救護車通行的視頻。

文告說,根據1987陸路交通法令規定,濫用緊急車道屬違法行為且可被陸路交通局(JPJ)採取行動對付。

文告也說,一旦發現有關德士司機違法,執法當局可依據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採取的行動,包括吊銷駕駛執照或駕駛准證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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