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韋地:真醫生假文青──再論圖書統一定價制度
不管支持或反對FBPA,我們都能達成的共識是,FBPA很大可能會減低總產值和總出版數,但同時FBPA也會減低暢銷書的巿佔率。
我覺得一個重要的概念是,FBPA其實不是一個保護主義措施,FBPA的根本意義在促進非價格競爭,將價格這個因素去除,讓競爭回到服務面向和文化本質,意即從此以后,讀者買書不是因為一本書比另一本書便宜,而是單純地從閱讀內容做出選擇。而習慣網上購物覺得比較方便的就上網買,喜歡逛大書店走很久、書很多的,就在大型連鎖書店買,喜歡有特色、有推介的就到獨立書店。
支持或反對FBPA的一個重大分歧,為對“多元”的看法不同。反對FBPA的人認為,出版種數多才是多元,網絡書店什麼書都買得到,大型書店書陳列比較多,這樣才是多元。支持FBPA的觀點不是如此,暢銷書的巿佔率少才是多元。
在美國每賣出100本書,有16本是前20名的暢銷書,意謂著美國全國的版稅有百分之十六被這20位作家分去了,其他作家分這剩下的百分之八十四。在法國每賣100本書,只有1.7本是前20名暢銷書,意謂讀者閱讀口味多元,不會追買暢銷書。所以,也可以這麼說,FBPA實質上拉低作家之間,甚至出版社和書店之間的貧富差距。
另一個值得深思的是,沒有FBPA雖然會增加產值和出版種數,但出版種數多,代表的是勞動付出也高,產值並不代表利潤。而在出版我們都知道,正常情況下,同一種書賣越多其利潤越多,一種書賣一萬本和十種書賣一萬本,對出版社和作者(將文字勞動視為成本)而言,前者利潤會高于后者,所以不能只看產值總數,重要的是“書均銷售額”,出版社每出一本書可帶來多少收入,此數目越高,則出版勞動所得越高。
因此,當產業崩壞,總營業額下降,而出版社試著出更多種書以達到同樣的營業額,這樣做反而使問題更大,因為它加速拉低這行業從業人員的勞動所得(現實裡雖然拿的是同樣薪水,但你的工作量比之前多了)。我試算了幾個國家2013年的數據,有FBPA的國家(德國、日本、南韓、法國)的書均銷售額,一般上較沒有FBPA的國家(美國、英國、台灣)來得高。
當然,要救出版要救書業根本上還是要從教育文化和推廣閱讀做起,以上談的都是資本和經濟效應,還沒有討論到的是FBPA的文化效應。十間大型連鎖書店,把同樣的所謂經典書包上同樣書衣,放在書店正中央,和10間完全不同風格有女性主義、有哲學、有純文學、有分享會、有直播、有偵探小說的獨立書店,這兩者推廣閱讀的效果是非常不同的。
歸根究底,支不支持FBPA,在一定程度上,其實是個向左走或向右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