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经商再批8户 达优园业者不必再受罚
(威南5日讯)威省市议会自1993年起批准1128间住家转换为商业用途,并赋予屋主更改用途的自主权;最新受惠者是新邦安拔达优园一排8间双层排屋,本月起可提出申请。
当中一家违规经营的住家咖啡店业者,过去5年接获超过3张罚单,对当局捎来的喜讯,雀跃不已。
威省市议员陈宗兴强调,不是所有申请转换用途者都会获批,达优园恰好拥泊车场及面向槟怡公路的优势而获批。
他今午连同武吉淡汶区州议员的特别助理许钪凯、新邦安拔乡委会主席陈忠和、屋主父子黄锦通及黄益雄、咖啡店业者连翠梅等,在上述地点召开记者会发布喜讯。
陈宗兴说,他于年初接获该区居民要求市议会协助转换住家为商业用途,视察后发现该处8间双层排屋单位,当中3家在未经市议会许可下进行商业用途,包括咖啡店。
“我于4月向当局建议将有关住家转换为商业用途,该事项于5月提呈至规划小组会议,认为可行性高而发函给8个屋主,获得5个同意及3个反对,6月会议通过,让屋主可自由转换用途。”
只批准服务行业
他说,所谓“自由转换用途”,是指屋主可选择是否要转换为商业用途;即使现在不申请,未来也可申请。
他补充,申请的商业用途受限,禁止制造噪音或污染行业,如汽车维修店、摩哆店、冷气维修店等,当局只允许服务行业,如咖啡店等。
“当局也会要求申请者提供车位、拆围篱等诸多条件。申请者也须一次性缴付转换商业用途手续费给市议会,每平方尺5令吉25仙的费用。”
他说,申请者可聘请绘测师向当局提呈图测等申请程序,一旦申请转换,该住家的门牌税、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用途计算,屋价也会涨。
1128单位申请仅批36户
陈宗兴指出,全威省共有18个花园1128个住家单位转换商业用途;威南目前只有2个花园成功转换,首个是1993年3月20日在大发园第2条路的一排28间住家,达优园是第2个。
“当局审核申请时会发函众屋主,屋主须在收到信函14天内回复同意与否,未回复者视为没意见即同意。”
他希望原有业者尽快进图、申请商业执照等,以免面对当局执法行动。
他也说,住家转换商业用途一事,不是一人功劳,是所有市议员合作促成。
屋主黄锦通于一个月前也将住家出租作为售卖长途巴士票站;他感谢陈宗兴协助转换商业用途,避免租者非法营业接罚单。
咖啡店业者连翠梅说,她租住家作咖啡店,经营至今5年,每月600令吉租金,过去5年接获超过3张罚单,每次罚款上百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