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提醒,所有公众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商用或旅游用途的交通工具若非紧急状况发生,都不可滥用紧急车道,否则一概被视为违法。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委员会严正看待本月4日在社交媒体网站上流传,一则德士司机滥用紧急车道阻碍救护车通行的视频。
文告说,根据1987陆路交通法令规定,滥用紧急车道属违法行为且可被陆路交通局(JPJ)采取行动对付。
文告也说,一旦发现有关德士司机违法,执法当局可依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采取的行动,包括吊销驾驶执照或驾驶准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