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獅城女子與男友吵架,卻找男友的前女友出氣,將對方的裸照和姓名等資料上載到互聯網。
多張裸照最終流傳到色情網站,再也無法取下,對當事人造成永久傷害。
楊慧琪(29歲,譯音)昨天被判坐牢一個月,還被法官嚴厲斥責。
法官李寶珠說,被告與男友的問題不應延伸到另一無辜女子,其罪行傷害了受害者。
“你跟他有問題,就找他解決,而不是其他人。你對這年輕女子所造成的傷害無法計算,因為她的裸照和真名無從取下,她將一輩子承受痛苦。”
法官也說,被告的求情並沒說明她上載裸照的理由和目的,她用受害者的照片和真名,顯示了她的惡毒。
據今日出刊的《聯合早報》報導,律師指被告是偏執妒忌症患者,一時衝動才犯案,促法官判被告緩刑監視或短期監刑,但法官同意控方陳詞,認為相關精神問題不足以證明被告應獲緩刑監視或短期監刑。
被告不服所判,將向高庭提出上訴,目前以1萬元(約3萬令吉)保釋在外。
媒體不得報道足以洩露受害者(現年約24歲)的資料,包括她前男友(現年32歲,工程師)的名字。
根據新加坡法律,通過電子媒介散播猥褻圖樣者,可被判監禁長達3個月、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面對3項控狀,指她於2014年2月10日在新加坡義順61街組屋住家,把受害者的4張裸照上載到一個約會網站。
她也將受害者的48張裸胸照和裸照,上載到圖片共享網站imgur,並在reddit網站提供鏈接(link),讓網民看到那48張裸照。
案情顯示,受害者案發時22歲,2011年在墨爾本大學認識一男子,兩人成為情侶。
男友回新加坡,兩人保持遠距離戀情。交往期間,受害者將裸照發給男友,男友將照片存在手機和電腦裡。
兩人在2013年初結束戀情,同年6月,受害者的前男友與被告發展成情侶,同年9月,被告在電腦裡發現受害者裸照,非常生氣和妒忌,因男友還收藏著前女友的性感照。
她偷偷把整個照片文檔抄進指狀儲存器收起來。
受害人撤銷面子書戶頭
前年2月,被告與男友吵架,看到受害者的裸照時,變得情緒化。
她冒充受害者設立賬號,將受害者的裸照放上網,還把包含真實姓名、年齡等“簡介”放上網。
簡介說受害者是澳洲華籍女子,到新加坡工作和玩樂,自稱有點裸露癖者(exhibitionist),所以上載那些裸照,還說保守派網民如果對她的照片有意見,可以到另一網站看她更多的照片等。
這些裸照都露出受害人的樣貌,容易讓人辨認。它們流傳到色情網站,一旦輸入受害者的名字就能找到。
被告過後扔掉儲存器。2月間,受害者報警說有人冒充她,將她的裸照放上網。她設法聯絡兩個網站經營者將裸照撤下,但只成功拿下一個網站的裸照。
受害人發現她的裸照出現在不同網站,包括色情網站和面子書,她覺得羞愧,決定撤銷面子書戶頭。
2月21日,男友告訴被告,說警方找他調查裸照之事,被告才拱出她是經手人。兩人設法聯絡不同網站的經營者,要它們刪除裸照,男友後來與被告分手。
律師說,被告是獨生女。身為家裡經濟支柱,她須供養父母和兩名阿姨。
被告在2008年有個男友,交往了4年。男友不斷嫌棄她,包括她的長相。被告後來發現男友劈腿,自信心全毀。
律師說,被告後來認識工程師男友時,發現男友還繼續聯絡受害者,變得極端疑懼,因一時衝動,才犯下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