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風:當自私變成習慣……

霹靂州交警日前展開執法行動,逮捕了3名醉駕人士,其中2名是女士,她們都因為從事和酒精類飲品有關的行業,喝酒原是平常事,但是喝了過量的酒再駕車,就未免不負責任了。

“醉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這是基本常識,更是駕駛人士最基本的責任,這不但是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更是為了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危著想。

可是很多司機都很自信,明明飲了不少酒,卻始終認為自己“行的”、“沒問題的”。

酒精會令人的反應變慢,或者作出錯誤判斷,在有醉意的情況下,司機的駕駛狀態根本無法和平常相比,那又何必害人害己?因為本身的錯誤判斷,結果可能會害了其他無辜的駕駛者。

醉駕的情況其實很普遍,只不過大多數人沒有被執法人員逮獲,但不表示這種情況是被允許的。

這終歸和駕駛者的態度有關,我國的車禍率一直居高不下,最大原因還不是因為人為因素──人為因素本來就源自于個人態度,最終影響了其個人行為。

其實不只醉駕,駕駛人士的不負責任行為還真罄竹難書,目前最常見的便是一邊駕車一邊使用手機,似乎自己有一心二用的本事,完全沒考慮到會否分心,會不會危及其他人的問題,這不是自私是什么?

車禍意外可以預防,只要駕駛者本身做好本份,就可以避免了一半的意外率──其實馬路如虎口,何必偏偏要先置自己于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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