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重要人物涉案 阿班迪親自提控合情理
(吉隆坡5日訊)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指出,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親自提控檳州首長林冠英的做法是合情合理的。
他說,案件若涉及“重要人物”尤其是部長,總檢察長理應親自提控。
“在林冠英的案件上,他是檳州首長,也屬於‘重要人物’;這沒什麼好例外的,也是正常的。”
沙菲宜今日在法庭走廊外,受記者詢問看法時,這么指出。
民眾看法兩極化
他說,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甘尼在職時,並沒有親自提控涉及重要人物的案件,尤其是前土地及合作社發展部部長丹斯里卡西達卡丹,以及柏華嘉綱鐵有限公司已故前董事經理丹斯里謝英福的案件。
他說,卡西達跟林冠英一樣都是公務人員,若要提控公職人員,他認為總檢察長親自提控並無問題。
詢及莫哈末阿班迪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人,沙菲宜說,兩者關係良好屬正常現象。
“總檢察署是政府部門,所以該署也一直成為被攻擊的對象,若總檢察署與內閣和首相的關係不好,溝通不良,我才要感到驚訝,也覺得不正常。”
沙菲宜也抨擊民眾,政府提控朝野政黨領袖時,民眾出現兩極化的看法和評論。
他指出,當國陣成員被控,民眾只會拍手叫好,反之反對黨領袖被提控,民眾就認為這是政治手段。
他更以雪州前任州務大臣基爾以低價購買豪宅而被控的案件,以及林冠英被控的案件做比較,詢問民眾為何不以“政治手段”形容基爾的案件。
“為何大馬人的思維變成這樣?一直出現兩極化,為何我們不能團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