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欣:冷静,再冷静!
最近,在面子书上看见几个令人摸不著头脑的笑话分享。
1.有人在面子书写:“刚才去买了一杯teh冰,小贩算我80仙,吓到我拿刀逼着他算我贵一点,不然我随时可能会被捉去关20年,不认罪保释金可能还要付100万。”
2.有一家咖啡馆则打出这样的广告词:“我们从开张第一天至今都以低于市价售卖我们的食物A,还好没有被逮捕。为了正义及挺林冠英,我们的食物A这两天将以半价出售。”
3.有人说,为何政府部门买贵了东西不被对付,林冠英买便宜了房子要被对付?
政府部门买贵了公家的东西,等于是浪费了人民的钱,当然是璎被谴责,甚至应受对付。
林冠英买的房子,不是公家的东西,是私人物品,因此,此事和上述买贵东西的例子,不能一概而论。
他被控的刑事法典第165条文,指的是公职员(林冠英身为首长)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
小贩若以便宜价格卖食物给你或请你吃一餐,但你并不是公务员,也没有在公务上和他有往来,因此根本不会有公务上的利益关系存在,自然不会有任何“收取利益”的嫌疑,不会触犯上述条文。
当然,人们可以质疑,为何“26亿门事件”的主角安然无事,买了比市价低100多万令吉的林冠英,却被迅速提控上庭,其中涉及的双重标准。
案件在审讯中,林冠英是否罪成,将由法庭去定夺,这方面,不需要多加评论,唯有希望法庭能秉公审理,让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