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騙(第一篇) 老闆上當以為獲超值交易 商業詐騙貪累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三級騙(第一篇) 老闆上當以為獲超值交易 商業詐騙貪累事

■程志彬:不法份子抓對心理,令到精明的企業老闆也會上當。
■程志彬:不法份子抓對心理,令到精明的企業老闆也會上當。

報導:張潔瑩
社會上,經常聽聞諸如愛情包裹、電話詐騙、繼承遺產、找名醫、網購等騙案。墜入騙局的,多是中下階層人士。



其實,社會精英也會受騙破財,因為也有高明老千,會設下更高層次的騙局。所騙的,也不是一千幾百,而是百萬十萬。如果前述的騙案是第一級,那麼這種水平的騙案就是第三級了。

追求財富和成功的慾望並非壞事,不過在金錢掛帥社會,當人對物質的需求超過薪水可以供給的範圍時,有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

所以當讀了很多書的企業精英或是“聰明人”開始動起歪腦筋,抓住人們“小幸運”的心理時,企業大老闆也有可能會受騙。



談起商業詐騙,很多人只會想到虧空公款、做假賬和空頭交易等。

奧斯卡金融集團副總裁兼財務規劃師程志彬在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詐騙無疆界,不要以為只有一般打工族或退休人士才會中招,精明的老闆也會上當!

他指出,商業詐騙通常會讓被盯上的老闆覺得自己很幸運,而且會要求事主在很短時間內給予答覆,另外也有可能是事主貪方便走捷徑、太信任身邊同事、合約隱藏成本等,以致誤墜騙局。

“大部分上當的老闆們都有一種覺得自己很‘走運’的心態,以為可以獲取超值的交易。我們常說三分靠運氣、七分靠努力,但事主當下的幸運感,卻讓他們無法理性思考。”

他指出,有些商業機會看上去好像對自己生意有幫助,其實很有可能是別人設下圈套要拿走你的資產,騙局可能出現在客戶、供應商或投資者身上。

“最後中招的因素都是貪,老闆們貪性衝腦,若無法保持理性思考並合理懷疑,很容易會掉入圈套。”

程志彬指出,這類型騙案也有一項特點,即對方往往都聲稱是最後一分鐘才釋出“頂級交易”,因種種因素,要求事主倉促做決定,而且都是回酬很高,沒有風險的。

“ 對方一般都是要事主在沒能多想的時間內給答覆,甚至會不斷強調是最後機會,即使事主曾經看過身邊的人受騙,在倉促之下,也有可能無法評估並做錯決定。”

案例 1 . 強調有門路投標工作

程志彬擔任融資顧問協助企業取得銀行貸款,曾經有個客戶,為小型發展商,聽聞政府有大計劃待頒發,而且對方強調內部有人可以安排、有政府高官支持,一共塞了逾300萬令吉給對方。

程志彬指出,所謂內部的人會一直釋出消息,比如說“計劃要開跑了”、“要開始領取執照了”等,要求該公司老闆繼續塞錢,而且一直強調明天就是期限,並沒有給太長時間考慮。

最後該名老闆合計共暗中“塞”了逾300萬令吉,但是所有知道這件事的員工或旁人,甚至老闆本身都心知肚明,知道幾乎是不可能拿到該工程合約,是政府官員監守自盜,釋出假消息並引君入甕,不過由於已投入大筆資金,還是覺得必須繼續。

免費作餌先上課再付費

天下無白吃的午餐,即便是網絡初創也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不像網絡或社交網站所強調的那樣的輕而易舉。

程志彬指出,這類網絡騙案的技巧,對方會以免費註冊吸引人潮,過後一定會強制上課。

“你來上課我再教你怎麼做,消費者還沒知道如何開始就先收學費,這些費用隨便就可高達數千令吉。”

上課時再推銷產品,網上的“老師”多數會要求讓他們製作網站,但是多數時候是不管用的,只有在推銷時講出來的數據是很美的

他指出,若經營得當,還是可以賺到一些錢,但不是廣告中提的賺的這么多,而且還得加上一開始就繳交的數千令吉“學費”。

“到最後在家工作或網上創業,賺最多的是這些人,而不是受騙的消費者。”

案例 2 . 做假賬負債資產低價售

資產負債表等於一家公司的身體檢查報告,若遭粉飾即無法反映財務狀況,出現誤導性交易,即是做假賬欲達到的其中一項目的。

程志彬提出一項真實案例,一家從事冷凍海鮮生意的公司,想收購資產擴充生產線,並透過仲介介紹,找到另一家公司,求售的公司賬目“很漂亮”,完全無負債。

該名中間人聲稱老闆很有錢,賺夠了要移民,才會脫售。因時間越來越緊迫,考慮時間很短。

“當時廠房和公司售價比市價低40%,該老闆和高層都覺得很值得買,可是由於時間緊迫,仲介一直強調是最後一次機會了,老闆在沒經過精明審核的情況下就買了。”

交易從開始到達成都非常順利,數月後卻有債主上門,要求新老闆還債,老闆才發現,原來賬目造假,實際情況是負債累累,沒有列入資產負債表內,結果新公司背負債務卻無力負荷,老闆最後只好到警局報案,指遭到詐騙。

“這種買賣協議在你情我願之下簽署,相信警方可做的不多,不過日後其他公司碰上相同情況,應謹記不應該倉促決定,須尋求專家咨詢,並且一定要展開精明審核,徹底了解後才收購。

竄改資料申請貸款

市場上確實有不知名會計行可竄改銀行及公司資料,以假賬申請貸款及其他便利。

不過程志彬警告,莫以為過了山就過了海,尤其在應對銀行時,今天的資料有可能是過去造假的證據,切勿輕易嘗試偽造文件。

他透露,即使在僱用第3方處理時也應帶眼識人,他曾發現一家無招牌會計樓,看過該公司內有印有銀行信頭(letter head)報表,發現該公司可以協助企業調整數據並造假。

★小題:銀行鑑定文件真偽

針對這類型印有銀行信頭的假報表,目前大部分銀行已經有鑑定部門,若事件鬧上法庭,警方更加有高科技儀器鑑定偽造文件,大致上是無所遁形的。

曾經有公司在重新申請貸款時,按需求重新呈上過去3年賬目,卻遭銀行質問造假,結果發現因為之前的貸款交由中間人辦,中間人為取得傭金,刻意竄改資料讓公司獲得貸款,才演變至後來的假資料事件。

“有審計師朋友因此接獲銀行電話質問,並遭銀行列入黑名單,嚴重的更要上法庭對簿公堂,不過實情卻是客戶拿著已審計報告到以上類型會計樓竄改資料,以獲得貸款。”

程志彬指出,現在銀行也已經懂得向大馬公司委員會(SSM)對照財報,以確保所獲資料正確。

案例 3 . 故意隱瞞特許經營合約細節

特許經營權讓創業者直接擁有某品牌的專利權,若從海外引進品牌,更需要詳讀細節,否則到最後可能得不償失。

程志彬指出,曾接獲客戶求助,從外國引進並特許經營某優格品牌,開業不久後發現國內其他地方也出現該品牌店面,這意味著也有人獲得特許經營權。

他指出,該名客戶一直認為本身取得的是獨家特許經營權,沒有了解內容就簽約。

“直到他拿了合約上門,我們才發現協議內的小條款沒有特別列明是獨家經營權,換言之是可以給很多個單位的,可是雙方在簽約時,一方沒有問,另一方則刻意不提及,這也屬於商業欺騙的一種手段。”

一般這種時候,再與特許經營授予者對質也無從追究,對方只會說協議內已備注或沒有列明。

另一種則是簽約過後才覺得受騙,以便宜的初創費用做誘餌,過後店內所有原料、裝潢等成本及費用皆需向特許經營授予者進貨及採購,變成一筆龐大的費用。

“可是受限於合約條款,過後經營仍收取大量其他費用,並且有諸多限制及規定,需要對質時又發生相同問題。只是條款內已列明,是事主自己不小心沒發現。”

求助專人找出灰色地帶

密密麻麻的合約條款向來隱藏最多“秘密”,尤其是商業協議,若看漏其中一則條款,最嚴重可能是全盤生意皆虧,甚至傾家蕩產,所以人人都說魔鬼藏在細節中。

程志彬指出,欲避免碰上這種情況,建議找個專業律師詳看協議,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律師也分等級及專業,簽署重要協議還是必須找有該領域專長的律師協助,有些專業的費用不能省。

“普通合約可能還可以,商業協議相對更複雜,各種條款必須得是行內專業才可辨識出,不是隨便找個當律師的朋友幫忙看就可以,市場上也有很多律師只是專門打離婚或刑事官司,對商業合約不了解。”

案例 4 . 身分被盜用冒領政府補貼

數年前大馬中小企業機構(SME Corp)為商家提供購儀器補貼,購買一台100萬令吉的儀器可獲50萬令吉補貼,不過商家需符合條件才可以申請。

中小企業透過中間人申請補貼,拿了一次補貼後便再沒有跟進,到最後發現身分遭盜用,用來申請補貼的儀器共申請了7次補貼,嚴重可能會遭政府對付。

對此程志彬指出,若不清楚申請程序,最好的方法是找合法的咨詢顧問協助,確定合法的方式就是要求顧問提供公司背景,並且向大馬公司委員會及證券監督委員會查證。

先做防範投保企業意外險

商業罪案或是所謂的白領犯案,涉及層面廣且涉案者多精心策劃。

企業在商業程序中涉及層面廣,從公司內部到融資機構或監管機構,需要經過很多層面,若缺乏妥善及謹慎把關,商家遭意圖不善人士利用,到最後名聲及錢財兩失可能性很大。

程志彬指出,政府每年都向中小型企業提供大筆補助金及補貼,比如說購買儀器可申助補助金、翻種補助金等,有些商家不懂得申請,便由中間人協助申請。

中間人除了為獲取傭金,不惜提供偽造文件獲得補助金,亦有者會在商家無防備之下,“循環使用”商家身份,騙取政府補貼。

“商家們還是必須做好風險管理,除了不同層面檢視業務上所有細節,公司外在保險管理也必須做好。”

他指出,以會計行及律師樓為例,為防商業欺騙案發生,保險公司也有專門針對專業機構的保障,比如提供咨詢後蒙虧遭提告、無心之失導致客戶損失後的賠償,皆可向保險公司索取賠償。

“這類型保單也延伸至企業老闆,等於為企業投保意外險,若老闆做錯投資決定導致虧損或受騙,皆在保單保障範圍內,最起碼可以有加層保障。”

商業詐騙的預兆

聲稱沒有風險,回酬高

聲稱可以小錢換大錢

聲稱有政府或

政治大人物在背後支持

限你只在1天或

更短時間內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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