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漏水‧住戶不理 帶上仲裁庭處理
疑樓上水管出問題導致住家樓上,公寓管理層和樓上住戶皆不理會,如何處理。
⊙劉小姐指出,她是住在公寓,住家廚房在2月間開始漏水,于是他們發電郵通知公寓管理層。
“2月時,管理層有前來查看,並告知樓上住戶,但問題依舊沒解決。”
她說,在3次以電郵向管理層投訴后,管理層有在她面前撥電給對方,但對方沒接聽。
“我們也曾上門3次,對方像似不想應門,其中一次是確定沒人在家,另一次是看到對方回來才上門,也沒人應門。”
“端午節時期,對方多日不出現,相信應該是返鄉和沒人在家,但對方家外的水錶卻仍緩慢走動,我家也持續漏水。”
她說,情況持續了5個月,如今管理層坦言這是他們兩家的事而不願再插手,樓上住戶又避不見面,她該如何處理?
★林若輝律師
建議事主可前往房屋仲裁庭,依據仲裁庭程序和填寫所需文件,以便處理其屋子如今面對的問題。
仲裁庭是無需聘請律師,事主可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