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恢復單身后,欲取消當前夫車貸擔保人的身分!
⊙張小姐說,數年前,擔任前夫車貸擔保人。
她指出,她與前夫只保持了2年的婚姻關係,因前夫出軌,對象更是其好姐妹而導致婚姻破裂。
“我和他在上個月已簽署離婚協議書,所以不知我可否擺脫車貸擔保人的身分呢?否則這對我非常不公平。”
★林若輝律師
就算事主已和前夫離婚,但事主是無法掙脫擔保人的身分,因這與婚姻毫無關聯。
事主可要求前夫尋找第三者代替她成為擔保人,可是最重要是獲得銀行的同意,否則是無法擺脫擔保人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