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9日綜合電)菲律賓于2013年就南海島礁主權爭議向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法院將于下週二(7月12日)宣判結果。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設有4種爭端解決機制,分別是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法院、仲裁、特別仲裁庭。按照《公約》規定,若締約國未選擇以上4種機制,或仲裁方未能就解決爭端的機制達成共識,則默認通過仲裁解決海事爭端。
菲60人代表團申辯
位于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其實並非一個有固定的常任仲裁法官處理案件的法院,仲裁法院僅是一份仲裁員名單,由每個締約國至多選定4名公認精通國際法、享有最高道德聲譽、且願擔任仲裁的人作為該院仲裁員,列入該院的名單中通告各締約國。仲裁員任期6年,可連任。
此次仲裁案,按理應由中國與菲律賓在該院仲裁員名單中各選1名仲裁員,再由他們共同選定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法庭處理案件。
但中國因為拒絕仲裁,未指派任何仲裁員,因而此次除德國籍法官、前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沃爾夫魯姆由菲律賓主動指定,剩下的4名仲裁員皆由日籍國際海洋法庭廳長柳井俊二挑選,當中國際海洋法法庭前法官、加納人門薩出任首席仲裁員,還有波蘭籍法官帕夫拉克、法國籍法官科特和荷蘭籍教授松斯。
海牙法庭于去年7月、11月分別發佈過兩次就南海仲裁案開庭的照片,菲律賓的席位上坐滿人,該國派出總檢察長希爾巴里作為代理人,並從美英聘有4人律師團,組成60人的代表團申辯;而中國席位上,一張長桌上整齊地擺放著文件與水,僅有的4張椅子卻空空如也。
拉多國支持中國圖扭轉劣勢
對于南海仲裁結果,中國政府一直堅持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的態度,外交部不斷展開宣傳攻勢,遊說他國支持中國主張,並聲稱在南海問題上已得到數十個國家支持。
與此同時,又著手源頭“拆彈”,一方面頻頻向菲律賓新政府示好,另一方面又舉行中美智庫對話。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副教授王江雨接受港《明報》採訪時表示,中國不參與仲裁“絕對不明智”,只會留下“蠻橫無理、忽視國際法”印象。
美國卡內基和平基金會研究副總裁包道格則估計裁決或許比較溫和及中立,認為對中國來說,將裁決結果帶來的劣勢變成優勢至關重要。
不參與仲裁不明智
有學者私下認為中國應主動參與仲裁併充分陳述自己的立場,這樣既顯示出對國際法的尊重,又不顯得被動挨打。王江雨也示,仲裁結果未必一面倒對華不利,中國的法理依據並不弱,有機會卻白白浪費。
中方仲裁員由日籍庭長委任
公正性受質疑
南中國海仲裁案仲裁庭由5名仲裁員組成。不過,中國學者認為這個組合有爭議性。
中國因為拒絕參與此案,所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日籍國際海洋法庭廳長柳井俊二權力,指定波蘭籍法官帕夫拉克為代表中國的仲裁員。柳井俊二也根據菲律賓的要求,指定仲裁庭的其余3名仲裁員。
中國學者認為,柳井俊二指定4名仲裁員,導致了仲裁庭此前作出的不公正裁決。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指出:“作為來自與中國存在領土爭端和海洋劃界爭議國家的日本,這位日籍庭長指定仲裁員的公正性不能不讓人產生懷疑。”
吳士存也說,柳井俊二是日本制定新《安保法》的首席顧問,是一名“追隨安倍的日本政客”。
另據《中時電子報》報道,中國律師張珂君今年5月28日發表報告稱,柳井俊二是日本右翼鷹派代表人物,對中國極不友善,公正性存在重大瑕疵,“一個不公正的仲裁庭,裁決應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