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減反增 2015年美警射殺近千平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減反增 2015年美警射殺近千平民

2014年8月9日,在密蘇里州弗格森舉行的紀念遭白人警察擊斃的黑人少年布朗的活動上,抗議的民眾與警察對峙。
2014年8月9日,在密蘇里州弗格森舉行的紀念遭白人警察擊斃的黑人少年布朗的活動上,抗議的民眾與警察對峙。

(華盛頓10日綜合電)2014年美國密蘇里州弗格森鎮發生18歲男子青年布朗遭白人警察射殺案,引發全美示威,讓美國黑人遭白人警察歧視成為備受矚目的話題。



但《華盛頓郵報》統計發現,弗格森案發生以來,警察殺害平民案例有增無減:去年,美國共有985個平民被警察射殺;今年首6個月就有491人命喪警察槍下,較去年同期增加6個百分點。

《華盛頓郵報》分析警察槍殺平民案的相關數據,兩年來並無顯著改變:遭警察槍擊平民中,黑人是白人的2.5倍;但因而死亡者白人約佔一半,另一半為少數民族;逾90%遇害者都攜帶武器;四分之一有精神疾病。

警擊斃平民影片廣傳



兩年來明顯改變的是,被拍攝下來的槍擊案大增,今年首6個月達105起,較去年同期增加29起。有評論者認為,警察擊斃平民案件一直都存在,只是因為智能手機與社群媒體興起,影片廣傳才引起社會重視。

在大多數警察槍擊平民案中,平民都攜帶槍枝,其中半數案例都是平民先向警察開槍,迫使警察開槍自衛或保護路人。今年前6個月,20名警察在執勤時遇害,較去年同期增加4人。

基層警界人士認為,由于警察面對的都是暴力罪犯,動用致命武器的標準難以改變,因此很難減少警察槍殺平民致死的案件。

弗格森案后,白宮已籌組特別任務團隊,要教育全國警察降低致命衝突的技巧,以及應對精神病患的新方法,但全美有1萬8000個警察局,大部分都有自己的訓練制度,要全面推行新觀念和新方法,曠日費時。

另一方面,據《今日美國》報導,美國全國執法人員紀念基金會的數據顯示,達拉斯警察周四遭伏擊5人死亡之后,今年以來全美遭槍殺的警察上升到2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4%。

老警察比新警察更敢開槍

根據《華盛頓郵報》2016年上半年的數據顯示,新入職的警察很少開槍。在警察開槍致死的時間中,只有19%為入職2年以內的警察,而有10年及以上警齡的警察為41%,其余40%則有3至9年警齡。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警方專家和犯罪學家認為高級和資深軍官開槍次數更多可能是因為他們接受的任務所決定的。但是這一說法並不能夠解釋所有情形。新入職的警察常常被分配到高犯罪率的地區,當911緊急情況專線響起時就得出警,並且一般是值夜班。

美國國家警察培訓專家沃克表示,新老警察的最大差別可能是緣于兩者接受的是不同的訓練,現在大多數的培訓學院注重降級策略,鼓勵人員採取掩護,冷靜地對犯罪嫌犯說話,並用非致命的手段逮捕罪犯。老兵當年接受的訓練則強調快速移動,大聲命令,當犯罪嫌犯沒有遵守命令時立即使用武力。

案例1﹕無法分清玩具氣槍與真槍
警殺黑人少年判無罪

2014年11月22日,黑人少年塔米爾·賴斯在美國克利夫蘭市一個遊樂場揮舞玩具氣槍時被白人警察蒂莫西·勒曼開槍射傷,后因傷勢過重去世。

案件在2015年12月28日做出裁決,白人警察蒂莫西·勒曼被判無罪。

大陪審團認為,勒曼當時無法分清一把玩具氣槍與真槍的差別,他有理由為保護自身安全開槍。這起事件中存在諸多“誤會”,但當事警察沒有犯罪行為。

賴斯家人發表聲明,譴責陪審團作出不起訴涉案白人警察的決定,指責該案檢察官“操縱陪審團”作出不起訴決定。他們再次呼籲美國司法部對此案進行“一次真正的調查”,同時向涉案警察和克利夫蘭市提出聯邦民事訴訟,尋求賠償。

案例2﹕11警開槍139次2非裔喪命

2012年11月29日傍晚,非洲裔女子43歲的蒂莫西和30歲的梅麗莎,開車路過美國克利夫蘭市警局總部時,車子引擎故障發出聲音,警察誤以為是槍聲,然后展開追捕。很快,62輛警車以時速每小時100英里(約160公里)在城市街道上追車。

最終,嫌犯(后查出毒駕)停在一中學停車場。法庭記錄表明,11名警察衝出車,圍住了嫌犯車輛。儘管兩台警察廣播已播報兩名嫌犯並未攜帶任何武器(根據調查官員搜集的廣播節目信息),所有警察共開槍139次。結果,蒂莫西和梅麗莎雙雙喪命。

調查記錄顯示,警察布萊羅向車共開34槍,后來又爬上引擎蓋透過擋風玻璃近距射擊15槍。

案例3﹕情報錯誤
92歲老婦被槍斃

2014年,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兩名便衣警察,由于錯誤情報,對一位92歲的老太太的家進行緝毒突襲,並將其槍殺。

當他們撬開她家前門的護欄,老太太用一把老式左輪槍開槍警告,隨后,兩名警察撞開前門,朝她開了39槍。

其中一名試圖用栽贓大麻掩飾過失,最終,兩名警察承認有罪,分別在聯邦監獄服刑6年和10年。這種嚴厲裁決非常少見。

為紀念這位命喪警察之手的的男子美國老太太,一名饒舌歌手借此創作,把她的死比作“被暗殺的馬丁路德金夢想”。

案例4﹕父報警稱兒子偷車
兒子被亂槍擊斃

2013年11月4日,一個19歲的白人和爸爸在愛荷華州的家裡吵了一架,開著自家的車子氣沖沖地走了。他的爸爸一氣之下叫了警察,說他的兒子“偷”了他的車。

警察追逐那個同樣手無寸鐵的年輕人到附近的大學校園里,年輕人坐在車裡就是不肯出來,于是警察也是一起火力全開,把他當場亂槍擊斃。事后警方同樣地連內部調查都不需要,因為死者是偷車的現行犯,警察高興開槍就可以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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