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產託料可當發展商 傳證監會擬放寬條例
(吉隆坡10日訊)業內人士披露,證券監督委員會(SC)考慮開放國內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未來讓這類產託基金可以投資興建房地產,將總資產的15%用於發展項目或土地。
該名要求匿名業內人士向財經週刊《The Edge》指出,證監會已向業界征詢意見,預計最快本月初會發出公眾咨詢意見書,考慮是否修改國內REIT的條例。
以新加坡為例,當地產託經理獲准承建房地產,從中賺取發展利潤,因為如今要通過收購來增進收益已變得困難;去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就提高了當地產託的發展資產頂限佔總資產的價值至25%。
目前,國內產託可以翻新、裝修或展延投資組合,但被禁止發展房產及收購空地;不過,讓產託參與發展房產,將提高這類基金的曝險率,如建築成本潛在超支風險及展延竣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