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長今︰勿戲劇化看待罪案

每當有重大的社會問題或轟動罪案,輿論總會有無限的猜測,特別是負面的流言,為受害者家庭徒添傷害。

曾有一名車鏡被切割爆竊的事主說,現在的人大多都幸災樂禍,輿論並不是站在蒙受損失的受害者,反而怪受害者為何攜帶較多的現款,一副被竊是活該的樣子。

這名受害者憤憤不平地申訴,明明是干案的匪徒為非作歹,受害者卻得不到同情,相反地還遭受負面批評,本末倒置。

近日發生女商人遭一彈索命案件,輿論的沸騰甚至指丈夫買兇殺妻,與港劇“純熟意外”裡,丈夫因妒忌成恨,買兇殺害妻子故事橋段不謀而合。

人們對社會問題、罪案發生,彷如失去同理與尊重,甚至過度傾向于戲劇化的猜測;一時像是擁有偵探般頭腦,猜度案情動機,或是如同編劇佈置案情,隨著個人的喜好揮發感受。

其實面對嚴重罪案,人人都存在危機,社會更應該把注意力,投放在槍械的獲取與使用、執法單位對槍械的管制力度,否則人命越來越不值錢。

社會應有言論自由,但不代表無需謹言慎行,勿讓受害的家庭,成了眾人的言語鞭笞對象,別使社會的一絲溫暖,隨著落井下石的流言蜚語,也沉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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