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援引防範罪案法令 山吉溫第7度被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警援引防範罪案法令 山吉溫第7度被扣

身穿橙色扣留犯衣服的山吉溫被帶到警局問話。
身穿橙色扣留犯衣服的山吉溫被帶到警局問話。

(加影10日訊)大馬罪案監督特別小組主席拿督山吉溫第7度被扣,警方目前援引2015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 (POCA)扣查他。



武吉阿曼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主任拿督羅斯里受詢時證實,警方一共收到7項針對山吉溫的投報,山吉溫已于今日下午4時許,被加影警方扣捕。

羅斯里也透露,警方之前援引刑事法典第117(教唆犯罪)條文調查山吉溫的延扣期限已屆滿,如今改用2015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POCA)將他延扣。

他補充,山吉溫將于明早被警方帶往大使路法庭申請延扣。



山吉溫涉嫌勒索1名38歲的地下萬字廠業者,要求每月繳付2萬5000令吉的“遮口費”,于6月22日晚上10時50分,在南北大道汝來收費站遭武吉阿曼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埋伏及扣查。

在雙方進行交易時,警方馬上現身,並在山吉溫的Vellfire休旅車內,起獲4萬1068令吉現款和5台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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