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骗(第五篇).沈伟鸿:委托人要谨慎辨识 专业律师讲求信义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三级骗(第五篇).沈伟鸿:委托人要谨慎辨识 专业律师讲求信义

沈伟鸿:律师不会是骗子,但骗子里面有很多律师。
沈伟鸿:律师不会是骗子,但骗子里面有很多律师。

报导:张洁莹
摄影:陈梓健
在马来西亚,律师被视作一份有前途的职业,因此,很多书唸得不错的人都去读法律,当律师。



大马律师界人员每年递增,难免树大有枯枝。身为专业人士,律师是受到公认的资产信托人,如果把持不住受诱惑,难免步入歧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便利歛财。

著名律师拿督斯里沈伟鸿强调,律师不会是骗子,但骗子里面很多律师。

这句话,说明专业学术界培训了有知识的人材,却无法保证其诚信度高或低。如果说律师信不过,难道其他专业领域就业者都是百分百完美?



社会对律师也持有负面看法,每当律师涉及失信案,大众总是放大尺度去批判他们。然而,因职业操守受到大马律师公会对付的律师,所占比率不足百分之五。

要了解律师背景

律师是公众选择相信的资产委托人,有时候,公众态度谨慎与否,成为心存不良的不法之徒制造机会的关键,趁虚而入。

例如,现代人往往工作忙碌,连亲自上律师楼了解律师背景,或签约,都说抽不出时间。然后便在匆忙之中,相约素未谋面的“律师”,随便在任何一间咖啡厅面谈付款。直到出了事情,如接获法庭传票通知挨官司,上门调查,才恍然大悟所托非人,原来当初见面的并非真正律师,而是老千。

另外,沈伟鸿披露,有的律师成为资产信托人,平时素有赌博恶习,当面对经济困难,便转向打客户的主意,挪用对方委托管理的资金来应急或赌博,企图翻身,但往往不如人愿,最终失信罪名东窗事发,有的人受到法律对付,有的逃走他方。

“律师执照毕竟是靠寒窗苦读换来,如果没有特别原因,他们不会刻意瞒骗客户。除非其之前背景不干净,专门捞偏,且有计划地布局要诈骗公众,则另当别论,正如几年前,便有一名本地律师涉及谋财害命。”

选律师不能货比三家

沈伟鸿奉劝公众要找律师办事前,先探听律师的背景口碑,如此有助判断选对的律师。而且千万别贪小便宜,以收费作衡量标准。

律师属于专业人士,不会夸口对人称说包赢官司,也不是夜市小贩,公众不能以货比三家心态比较。

沈伟鸿解释,律师开价高,未必能帮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收费低廉,未必是好事。公众希望律师收费给折扣,表面上看似省钱,但别忘记,律师此时的服务素质项目,必然也经过“折扣”。

意外索偿事主利益应摆首位

车祸意外住院期间,事主要保持冷静,慎重考虑来选择本身属意律师,争取最大的索偿利益。

沈伟鸿指出,市面出现一些仲介人,驻守医院,向车祸受伤者游说提供律师服务。往往事主仓促选律师,而代表律师却不是有关方面的专材,在中间洽谈过程中,没有能力厘清法律各层面技术,功夫不到家,导致客户平白错失索偿机会。

“例如事主要求索赔30万令吉。索偿过程涉及很多法律技术。万一律师不诚实,不帮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最终局面却反过来游说客户庭外和解,便无法争取到客户所属意赔偿额。”

其实,伤者可以在出院后备案,再着手找律师,不然,住院期间直接向相熟律师求助,尽量避免接触陌生仲介人介绍的律师。

职员假冒接案公会无法对付

律师行职员满口法律用词,假冒律师接手处理案子,糊弄公众来诈财。

沈伟鸿透露,目前流行一些自称律师的人四处派名片,内行人从名片一眼辨出真伪,但公众却把他们当成律师看待。

他披露,这类名片注明的身份是Paralegal(俗称师爷)或Legal Manager(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字眼,他们其实不具备律师资格,并不受大马律师公会承认。

上述群组处于律师界模糊地带,因不能上庭处理官司讼诉,平时只能专注在文件合约买卖签署领域。一旦过程出现问题,基于他们没有律师学术文凭,不受律师公会承认,公会无法对他们采取纪律制裁行动。

管理运作疏漏

“他们取得客户文件后,会转交给律师认证。他们专活跃小市镇,往往被市民错当是律师。”

他指出,一些律师楼生意网络大,管理运作疏漏,此时内部职员伺机冒充律师,以较低收费在外面接案子。

真正律师受保险保障,假设律师公会接获投诉,针对有关律师职业操守作内部聆审,一旦证实客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是由律师疏忽导致,事主可以从保险公司管道,得到合理赔偿。

至于遇上冒牌律师,事主利益不受保险保障,仅能报警处理。

伪造证件土地诈骗律师也会遇上老千

老千也可以反过来欺骗律师!

沈伟鸿指出,市面上很多假证件如地契或大马卡,仿真度高,就算拿给律师鉴别,律师往往也被难倒。

预谋行骗的老千集团,上门委托律师处理房地产买卖合约,假文件交了上来,即使律师找过有关政府单位核对文件,但这类经精心策划的骗案,老千往往勾结政府内鬼动手脚,致使律师甚至银行不易在短时间内察觉蹊跷。

同样面对风险

沈伟鸿披露一宗个案,一名老千持假地契办理合约买卖,某一名律师向土地局求证,当局再三确认资料正确。

直到地皮正式抵押银行,老千在钱过账后马上消失。巧合的是,土地局偏在这时候发信给律师,指地主另有其人。银行把矛头指向律师,坚持索偿,此时律师得面对公会调查和被索偿。

沈伟鸿认为,土地欺骗案不是单人秀,需要各方人马配合。所以,律师处理土地买卖,同样面对风险。

“当然,也有不负责任的公众利用律师名义,欺压别人来达到本身意愿。我曾处理一宗房地产交易,业主与租客有口头协议,达成一些条件,结果业主临时反口推翻细节,致电租户指那是律师指示,推卸责任给我。租客信以为真,上门斥骂我。”

沈伟鸿表示,经他解释,租客才肯冷静下来分析,相信其为人。而他也侥幸,那次事件合约交易不是大数目,否则他早就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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