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妻闹失踪欲离婚 合约须通过使馆递交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外籍妻闹失踪欲离婚 合约须通过使馆递交

外籍妻子失踪逾半年,丈夫欲申请离婚。



⊙张先生指出,他在5年前和一名越南籍女子在大马注册结婚。

他说,妻子每年会回乡探亲,可是去年回去越南后,就联络不上了。

他曾去妻子的家乡找她,可是找不到,估计妻子有意要离开他。



他说,他想和妻子离婚,让双方都恢复单身,可是,他如今也联络不上妻子,不知道该怎么着手办理离婚手续。

林若辉律师

张先生的情况会比较复杂,由于联络不上妻子,因此张先生必须将离婚合约交给大马的驻越南大使馆,由官员交到妻子手上。

若依然没有办法将合约交到越南籍妻子手上,那么张先生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同时申请庭令,将离婚的通告刊登在报章,以示通知妻子。

不过,这些程序得花上比较长时间和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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