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韓練習生 大不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馬韓練習生 大不同

《星一代學堂》在聆聽老師的教導。
《星一代學堂》在聆聽老師的教導。

塑星游戲2



文:韓可欣
圖:攝影組、受訪單位提供

雖說是引進日韓的練習生制度,但由於國情、文化以及資金不一樣的前提下,馬來西亞的練習生制度在不同單位也有著不一樣的細節變化。

環東藝校的《我就是我練習生計劃》以及婕瑾音樂世界的《星一代學堂》是馬來西亞最早引進練習生制度的經紀公司,從訪談中可得知兩地制度及運作方式的大不同。



培訓資金

說到與日韓練習生制度最大不同之處,應該就是資金方面的投入方的不一樣。韓國練習生的培訓資金來源是經紀公司,雖說還未出道,但等同簽約給了經紀公司,有些經紀公司還會發薪水給練習生,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專心進行培訓,相關的費用會在出道後逐步還給經紀公司。

但由於馬來西亞的娛樂圈市場萎縮,馬來西亞練習生制度都是偏向自費形式,類似於興趣班的收費形式,《星一代學堂》負責人兼導師的汶妤婕就表示,他們有不一樣的課程提供給練習生,因此會根據練習生的興趣以及強項進行配對課程,同是負責人兼資深製作人李學勤補充道:“由於課程多寡、類型不同,是為個人而設的專業課程,因此收費從100令吉到上萬令吉都有,沒有一定的額度。”

《我就是我練習生企劃》亦是採用自費形式,但比較不一樣的是,《我》的收費制度是在參與者通過甄選,正式成為練習生後才會向他們徵收培訓費用,而費用也僅是一次性付款,過後並不會有繼續徵收培訓費用的情況出現,環東藝校院長兼《我就是我練習生企劃》執行總監邱聖倫說道:“我們還是希望以教育練習生為前提,而不是當作一門生意來經營,這樣會導致重點錯誤。”而相關費用也不方便透露,不希望模糊練習生制度原有的教育本意。

出道目標

韓國練習生出道幾乎都是以唱跳團體為目標,僅有少數者最後成為演員、模特兒抑或是舞者,雖說在韓國在地文化,演員文化因為歷史悠久,地位相對比偶像團體來得更高、也更獲得尊重些,但近年韓流發展迅速,偶像團體的功勞不比其他演藝人員來得少,加上偶像團體因為人數多,為了更滲透韓國娛樂圈,組內成員適時都會被分派進行電視劇、電影演出或者參與綜藝節目擔任主持,發展性比單一成為演員或模特兒更廣。

但馬來西亞練習生出道目標除了成為歌唱團體,因為在地文化的緣故,不少練習生都希望能成為創作人或創作歌手,李學勤就透露,《星》學堂的課程中,創作類或是樂器培訓的課程頗受歡迎,“馬來西亞在創作以及幕後製作的名聲在外非常良好,不少練習生對這類課程也感到非常有興趣。”加上海外市場對於馬來西亞的創作都給予蠻高的厚望,因此有適合的人選也會有額度進行發展,比起成為偶像團體低風險得多。

《我》的練習生已有部分前往台灣進行短期訓練,比起團體也多傾向個人發展,其中練習生Zyvene羅紫允在課程後,就釐清自己的思緒,希望能成為創作型歌手,“我的夢想是成為世界級的歌手,通過課程後,給了自己定下一些目標,像是1至2年里找到適合合作的詞曲創作人,累積一定數量的創作歌曲後,並且尋找方式讓自己成為知名歌手,之後再尋找適合的經紀公司進行合作讓自己可以發展成世界級歌手。”由此可見,本地練習生在經過課程後,都有一些較為清晰的目標逐漸成型,總算是個好開始。

培訓課程

韓國經紀公司的培訓課程,除了一定要有的歌唱技巧、舞蹈排練等與舞台相關的課程外,還會有口條應對、媒體對答以及硬照拍攝等口語與肢體的課程,主要是因為韓國藝人出道時間早,大多都在17、18歲非常年輕的時候就出道,為了培訓他們出道後,面對上千鎂光燈、上各類節目以及對媒體的問答回應不會怯場,更要懂得如何擺出適合的肢體動作,以及如何良好的表達自己,提早灌輸他們個人形象的重要性,一直都是韓國經紀公司所注重的。

而口條以及應對方式一直是馬來西亞藝人所缺乏的一塊,即便是出道許久的歌手或演員,面對媒體或者突發狀況經常都會有應對不足,口條不順的問題,這點也經常成為大眾詬病不成大器的問題。而兩個練習生單位也明顯發現這個問題存在許久,仔細比對兩者準備給練習生課程規劃中,發現均有設置媒體應對、肢體動作等相關課程,邱聖倫表示《我》準備超過20種課程,包括了媒體主持應對,以及拍攝硬照等課程,讓練習生增加更多類似經驗,這樣出道後就比較懂得應對,他們還設置體態和膚質保養的課程,培養練習生對自我形象有更深的認識和塑造。

而《我》已經前往台灣培訓的練習生Edic陳勇歷,經過阿沁老師授課《藝人藝德》中也學習了一些態度課程,“課里有提到當藝人的人格和人品,會決定一位藝人的前程。即使一位再有才華的藝人也要懂得尊重身邊的人,要不然只會被這圈子淘汰,因為沒有人是不能被取代的。”與常見的興趣班課程更多了些深度討論行內問題的授課,也的確會讓練習生更貼近這個圈子的生態環境。

《星》同樣設有媒體應對的課程,當中更設有化妝課程,讓練習生更理解自己的樣貌構造,即便私底下也可以時刻保持好形象,培養他們對個人形象的重要性也是該課程最主要的目的。而汶妤婕也表示,《星》的課程規劃偏向個人化,練習生是必須通過面試才會被正式招收,才會進行課程編排,甚至會有一對一教學的現象出現,“像我們有一個練習生希望自己的風格偏向韓風,我們經過討論覺得可行,才會正式著手安排適合的課程,希望藉此打造練習生自己喜歡,也適合他們的風格,這樣出道後也會走得更長久。”

而大馬練習生也無需像韓國練習生般必須強制合宿進行融合訓練,比較像是課後參與興趣班的模式進行,也不似韓國練習生般每個星期進行考核此類的壓力問題,畢竟還是初步階段,大馬練習生之後會否進行這樣的強度訓練就不得而知了。

發展地區

韓國培養出來的歌手和演員都會在韓國出道,並且活動超過1至3年,有些是因為韓國打不出名堂,又或者在自己國家打好根基後,才會根據公司計劃前往適合的國家如日本、中國或者歐美進行出道活動,發行當地語言的專輯,並且在當地生活一段時間學習語言以及上清談、綜藝節目以拓展當地市場。

而馬來西亞練習生則是相反,出道地區很有可能都是海外,像《我》的練習生以TEAM A和TEAM B藉此分開訓練天資較好和尚需努力的練習生,經過8個月的密集訓練後,目前TEAM A成員中,已有3位成員被阿沁老師相中,目前正在洽談簽約細節,邱聖倫表示:“主要發展地區會是台灣抑或是中國,至於是哪三位成員目前不方便透露。”但這樣的進度也表示馬來西亞練習生的素質亦有一定水準,因此才會那麼快才被相中簽約。而其餘返回大馬培訓的練習生,目前也在本地參與各類活動,像是網絡電視節目、參與歌唱比賽等累計實戰經驗。

而《星》學堂則不定發展地區,要視乎練習生的類型進行分類,李學勤表示,中國方面有與他們聯繫,“中國方面一直很希望在馬來西亞尋找新星,尤其是創作力強的歌手,如果我們這裡有適合的人選一定會率先給他們推薦。”另外,《星》學堂也有與韓國方面進行溝通,未來不排除合作計劃,或讓兩地練習生能進行交流,練習生也可藉此開拓眼界,了解更多國家娛樂圈的運作方式與自己所理解的有什麼不相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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