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降低快樂指數

消費,即購買自己喜歡的物品,享受自己喜歡的服務,本應是人生一大樂事,但是在消費時被徵收稅務,造成費用增加,快樂指數肯定瞬間下降。

儘管首相兼財長納吉感恩消費稅制度拯救國家經濟,成了我國的“救星”,但是這項制度落實超過一年多,國人還是無法從中感覺到直接受惠,反而有感生活壓力直逼而來。

對政府缺乏信心

根據中總調查,消費稅實施一年后,82%華商因消費稅增加公司營運成本,可想而知,商家會通過變相調價等其他方式,將多出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商家的營運成本增加,包括來自于添購消費稅軟件及聘請員工等,但相信這些成本並不是長期性的,因此,商家不應該把這方面的開銷算在貨品和服務價格上,否則沒有競爭力的收費,不僅無法吸引新顧客,也會把忠實的客戶嚇跑。

要從人民手中徵取稅收向來就是不受選民歡迎的政策,人民仍然抗拒消費稅的原因,主要還是對政府缺乏信心,連帶地懷疑消費稅的必要性。

提高財政透明度

若是政府要人民相信消費稅帶來好處,就不能還停留在消費稅落實初期的教育、常識和執行方式,也應該要以行動說服人民接受且支持這項政策。

這包括政府必須提高財政發展的透明度,例如向人民報告稅收的款項,以及稅收的用途,更重要的是,應該要把消費稅的資金,用在讓人民受惠的地方。

正所謂“取自于民,用之于民”,唯有把消費稅所得用于人民,例如加強醫療、教育和房屋補貼,同時也要善用稅收,打造更利商的環境。

完善的稅務框架和制度,應該是政府有稅收、商家有錢賺、人民夠錢消費,國家的經濟才有望發展,國民的快樂指數才能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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