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亡妹所投资资金 先申请为遗产处理人
妹妹生前有投资外汇,如今她已过世,是否有机会讨回该笔投资金。
⊙李小姐指出,她妹妹在去年11月逝世,去世前曾告知她,购买了一个外汇投资计划,将在2016年4月到期,并可提出款项。
“我妹妹并没有交给我任何该计划的合约或文件,只知道妹妹投资了1万令吉,我也不是很清楚细节,妹妹只给我那个代理的电话联络。”
她说,自己在今年4月致电该代理人,对方以诸多借口推诿,不愿退还款项。
她想了解,她是否有办法追讨回上述款项或至少追讨回妹妹投资的1万令吉?
★麦嘉强律师
就法律层面来说,投资者是事主妹妹,因此该款项是该交回给其妹妹。
但由于事主妹妹已逝世,事主可以先向法庭申请庭令,让自己成为其妹妹留下遗产和投资的处理人,较有资格和该代理商谈该笔投资。
当然,投资有赚有赔,具体款项还需视乎事主妹妹当时签下的合约内容,但由于事主手头并未有任何文件证明,难以证明其妹妹的确参与该项投资,在追讨方面可能存在不小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