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先后駁回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挑戰選委會拒絕讓他投票的訴訟,以及他和家人挑戰特赦局,駁回他們向國家元首提出特赦申請的司法檢討准令申請。
法官諾碧基在內庭做出上述裁決后,也諭令起訴人需支付個別案件5000令吉的堂費。
安華代表律師蘇仁德蘭說,他們將就今日的裁決提出上訴。
代表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阿馬吉星向記者透露,法官基於選委會沒否決安華為合格選民,因此宣判決安華敗訴,除非其選民權利被否權,才能投報選委會。
他指出,囚犯出獄投票並不在選委會權限內,而安華把選舉委員會列為答辯人,相信是法官撤銷其訴訟的原因。
他說,安華若要履行選民義務,就需致函給監獄局總監,申請出獄投票。
蘇仁德蘭說,雖敗訴,但今日結果很重要,因這代表數以千計的囚犯皆有投票權。
至於挑戰特赦局的司法檢討案件,蘇仁德蘭說,高庭今日駁回司法檢討准令申請,是因他要求聯邦法院審理的法律課題申請已被駁回。
“一旦申請被駁回,司法檢討也將被駁回,法庭受約於聯邦法庭判決,即不能干預特赦局的決策過程。”
去年2月10日,聯邦法院宣判安華雞姦罪成,入獄5年,安華因此喪失其國會議員資格,他之后基於選委會否決他在峇東埔國席補選投票權,而入稟高庭,起訴選委會、選委會主席丹斯里阿都阿茲及大馬政府
視頻:陳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