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仪雅:屋租统制法不是仙丹
刚刚认识一位新朋友,闲谈中发现原来他是世遗区老槟城人。他在2011那年,因房东(某会馆)受不了房租诱惑,将老屋出租给一名商人,因此住在老屋的原住民,包括他与家人被逼迁。
后来,他听说该商人因为在其他地方投资失利,而退租不再续约。房东没有办法,只好将老屋出租给外劳,后来外劳投诉屋子有鬼,也拒绝再租下去。而今该老屋空置在哪里。
这个故事听在我耳里,我当下第一个反应是“报应”。虽然这种心态很要不得,可是这也带出一个讯息:老屋出租是一门好生意吗?尤其是在州政府突然表示有兴趣建议恢复屋租统制法令之际,这是值得探讨的。
话说回来,老屋被卖、被出租问题,非政府组织提了又提、媒体报导了又报导,始终换来州政府两句“不能控制自由市场”及“州政府没法令”,就算是答复了。
可是,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的那句“州政府没法”犹在耳边,就在首长林冠英被提控后的几天,州政府突然宣布,州政府建议恢复屋租统制法令。
这项宣布似乎没有引起民间很大的回响。我不晓得是因为社会对这个课题不感兴趣,还是认为不可能恢复,或觉得州政府也不过说说而已。
废除法令变死城
然而,首长既然开口提出恢复屋租统制法令的建议,那么我们不能不思索这社会议题。
屋租统制法令是在1997年废除(全国),不过槟州是在2000年才正式执行屋租统制法令(废除)。之后,人人都说废除法令导致乔治市区人口流失,以致乔治市变死城。
不过,当时的州政府(前朝)做好准备后,才正式落实这项法令的废除。所谓的准备是提供廉价屋给受影响租户,让老居民还有一瓦遮头。
另一项准备是为乔治市申请世遗地位,希望世遗地位可以起保护膜功能,让人看到古蹟价值而保护起来。
而这份殊荣来的时间点“有点迟”。乔治市在2008年获得世遗地位,当时的州政府已经不是当年申请世遗的州政府。两个不同的州政府对世遗地位的意义有了不同的诠释。这也许是导致现在老屋被扫购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吧。
那些经历过屋租统制法令废除而还能继续租住在乔治市的,已经证明他们经得起那场风雨。可是今天他们却经不起老屋被收购的风浪,原因何在?这是州政府有必要去分析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