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偉:嚴以對待巴士業者
“又發生長巴肇禍案!” 較早前于南北大道發生長巴連撞10車的嚴重車禍,此事被報導后,引起大眾紛紛議論。眾人都把這車禍的責任,歸咎于巴士業者和司機,說巴士業者與司機缺乏交通安全意識,為賺取牟利忽略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發生了這起嚴重意外,責任除了在巴士業者和駕駛者身上,政府機關也應負上一些責任。我國嚴重的交通問題,就是交通阻塞現象,這現象可說到處可見。這現象之所以廣泛發生,是因為每個人購買車輛的能力提高了,導致每個家庭至少有一輛車供家人使用。對習慣使用車輛的人民來說,無論要到達的地方有多近,能用車輛就盡量使用,這代表了我國人民缺乏“車輛共享”意識。
因此,我國原有的道路無法負荷數量龐大的私家車,導致每到尖峰時刻,交通無法順暢,導致塞車現象頻頻發生。為了解決這塞車現象,政府機關(交通部)必須先提升公共交通的策劃素質,讓人民對公共交通存有更大的信心,及更加放心使用。無奈的是,這幾年來涉及公共交通(尤其是巴士)的車禍,讓人不寒而慄,甚至被認為最安全的火車(KTM),也在新古毛地區發生碰撞意外,大大打壓了人民對公共交通的信賴。
讓公眾重拾信心
公共交通發生車禍的責任,不應一面倒地歸咎于業者和司機。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執法單位(如交通部)應該負上一部分責任。就拿長途巴士作為例子,大部分業者為節省開支,一直不肯更換新巴士,任由車齡已高的巴士在路上服務,對交通使用者構成巨大的潛在危險。
此外,巴士業者也因為節省開支,盡量減少巴士維修次數。長途巴士在長途來回的路上,零件耗損度可說是比其他車輛更大,因此不能日夜在道路上行駛,又不去維修或檢查,這會大大提高巴士在途中發生零件故障導致意外的幾率。
執法單位雖有一套策略檢測公共交通的安全,但需要以更嚴厲的態度對待這些巴士業者。因為巴士業者會為了節省開支,尋找法律或政策漏洞,形成能不花費就不花費的心理。如果執法單位能以更加嚴厲的手法執行政策,公共交通的安全指數就有保障,人們對公共交通也就能重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