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偉傑拒絕被包養
17歲那年被朋友的媽媽、姐姐“示好”,方偉傑拒絕“被包”。
(新加坡訊)方偉傑前天在烏節路一家咖啡館跟郭亮當面對峙,因為郭亮發現“老婆”鄭惠玉月花3000元包養他,還豪花萬元送名牌。這是新劇《大英雄》的劇情,鄭惠玉和郭亮前來客串。
方偉傑拍完這場戲後,受訪談“包養”。有沒有被包養過?他笑說:“沒有這么好的命啦!”也打趣說:“如果對方長得像阿姐就OK。”
他透露,17、18歲未入行時,曾有朋友的媽媽和姐姐向他“示好”,想邀他吃飯,說會買東西給他,有意要包養他。“那時候蠻年輕的,沒瞭解狀況,後來才明白。”他覺得很不妥,也跟朋友疏遠了。
他說,被包養確實能賺“容易錢”,“但到頭來你得到的是什麼?我絕對做不出這種事情,我這個人的骨子比較硬。”
方偉傑今年4月受邀到北京參加江蘇衛視《看見你的聲音》節目,當地的娛樂圈不乏“潛規則”,也有“包養文化”,若日後有機會到當地發展,怎麼躲過這些?他表示,不去看、不去理會,就不會被捲入這些“潛規則”裡。
贊阿姐氣場大
自《志在四方2》後,方偉傑再次跟阿姐鄭惠玉在劇中碰頭,這回雖然是“包養”和“被包”的關係,但兩人沒有親密戲,頂多是臉貼臉自拍而已。
方偉傑表示,初次合作時覺得戰戰兢兢,“因為她的氣場很大,我想,她到了60、70歲的時候,氣場也還是很大。第1次合作時有壓迫感,第2次在《志2》時,彼此認識了,感受到她的照顧和疼愛,也會買東西給我們吃。”
阿姐則表示,從來沒有跟“小鮮肉”在劇裡湊對,覺得搭配有趣,希望讓劇情更生動。
若時光倒流,阿姐未婚,“壞壞氣質”的方偉傑是不是她的“菜”?她笑說,不會,因為自己喜歡的是“乖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