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訊)男子潛入外勞宿舍偷竊,涉嫌致死返回住處的外勞,事后被控謀殺罪名,但檢控官同意將控狀改為誤殺罪后,他承認有罪,遭法官判處8年監禁。
30歲的被告阿末依茲萬是于2014年7月9日下午約1時,潛入大古來城一間外勞宿舍偷竊,他離開時,和數名剛好返家的孟加拉籍外勞發生爭執,混亂中,有一名外勞喪命。
被告在兩個月后被捕,並被控謀殺罪名,面對死刑懲罰。
6名證人在法庭供證后,被告代表律師以被告是先被襲擊而自衛傷人為由,獲檢控官同意修改控狀為誤殺(刑事法典第304(b)條文)。
被告今日也在交替控狀下承認有罪,遭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索菲安判處8年監禁,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道勿希望法官看在被告承認罪行,加上其父母須奉養理由下,能給予被告輕判。
但檢控官認為,雖說被告無意致死死者,但若非被告犯錯在先,潛入民宅,這起悲劇也不會發生,所以絕不能說為了自衛而傷人,就合理化被告的行為。
“死者也是家中經濟支柱,遠道來馬工作養家活口,如今家人頓失依靠,被告須為自己的錯誤負責,希望法官遵循公眾利益,給予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