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清︰司法裁决 动见观瞻
槟州首席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被诉两项贪污控状,由于林冠英是政坛风云人物,弊案闹上法庭,持阴谋论者马上联想到这肯定是政治迫害,遂大肆鼓动风潮,希望藉群众力量反击逆流,不让陷害林冠英的阴谋得逞。
或许有人会大惑不解,林冠英被控贪污罪名,不就应依法办理,交由司法判决吗?为何搞出诸多政治动作?这些政治动作是要向政敌展示力量抑或剑指司法,向司法施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政治人物,一旦触犯法律,就应面对法律制裁。如台湾前总统阿扁任职期间以权谋私,贪污敛财,经过冗长的司法审讯后,证据确凿,罪名成立,马上瑯珰入狱。在审讯期间,虽然阿扁一直喊冤,谓为政治迫害,其死忠支持者亦抗争不休,然而,一经法庭判决,阿扁不得不为他的贪腐行为付出坐牢代价。可见在法律面前,阿扁虽贵为位高权重的总统,一经判罪就得送进大牢,不论号召多少群众示威都无法改变司法的裁决。
纠众叫嚣无济于事
80年代,美国司法逼使涉及非法窃听政敌机密的时任总统尼克逊引咎辞职,震惊世界。审讯期间,尼克逊总统由一开始否认,到最终被逼承认蓄意预谋窃听事件,诚信荡然,终被逼挂官而去,这就是震惊全球的美国水闸门案件。由此可见,在政坛上纵横捭阖,呼风唤雨,贵为美国总统的尼克逊,一旦触犯法律,亦难逃制裁下场。
今天林冠英被控贪污况,触犯法律,既然是法律案件就没有必要以政治动作展示力量,因为法官不会屈服于群众示威压力之下。林冠英的贪污罪状是否成立,司法自会定夺,这就如之前政坛强人安华的鸡奸案是否触犯法律,不就由法庭定夺吗?是以纠众叫嚣,鼓譟不满是无济于事的。
当然,以政治动作表达支持林冠英,或许是质疑司法的公正,担心司法被政敌利用,而一旦将原本单纯的法律案件渲染和转化为政治斗争,那就没完没了,纠缠不清了。
首相纳吉曾涉及一马发展公司债台高筑及收受26亿献金弊案,经一番折腾后,终安然无事,船过水无痕。首相历经两弊案煎熬而安然退场,对林冠英的支持者而言,或许会产生不满效应,既然首相涉及巨额弊案都能安然无损,与首相的弊案相比,林冠英涉及的弊案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若被判罪,那司法的不公平、不正义、不独立岂不是昭然若揭?
相信林冠英贪污控状的判决,对我国司法公信力是一项艰巨的挑战,若判以重刑,导致林冠英丧失议员资格,势必掀起双重标准争议,届时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国政坛又将笼罩在浓烈硝烟味的政争氛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