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書不被接納 敦馬挺敦林撤納吉訴訟失敗!

首相納吉起訴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誹謗案,高庭今日批准納吉申請,撤銷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早前入稟法庭,支持林良實申請撤銷訴訟的宣誓書。

高庭法官拿督諾碧今日在內庭,接見納吉代表律師拿督哈法利占和林良實代表律師楊志強(譯音)後,作出上述決定,並諭令林良實支付5000令吉堂費。

哈法利占較後在庭外向記者說,法官是基於數項理由批准納吉的申請,其中一項理由是,馬哈迪必須在其支持林良實撤銷訴訟的宣誓書上,引述消息來源。

他說,馬哈迪在其部落格指納吉貪污等指控,必須要有證據證明。

“法官在研讀馬哈迪入稟的宣誓書時,認為當中的第2和第3段,不足以支持林良實申請撤銷納吉對他的起訴。

“這是因為在有關段落中,他確認自己是從多方面獲得資料而撰寫部落格文章,以及是本身或林良實的代表律師建議他提呈宣誓書。”

他說,法官同時也認為,馬哈迪的宣誓書是不被承認的,因此已被刪除。

哈法利占說,法官也認為1950年證據法令第60條文不適宜用在此案上,因為在該條文只允許證人在證人欄上給口供,而非通過宣誓書提供證據。

他說,法官已擇定8月24日聆審納吉起訴林良實誹謗案,以及林良實申請撤銷此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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