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情杀埋尸案.男嫌犯不认谋杀 女嫌犯获保释转当证人
(新山18日讯)“工程师情杀埋尸”案;32岁华裔男嫌犯今日被控谋杀罪名,22岁华裔女嫌犯则获准保释及转为控方证人。
被告黄健文(译音)今早被庭警押往新山第一推事庭面控,他否认有罪,案件订于8月29日过堂。
女嫌犯则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并在案件审讯过程中,须被传召供证。
根据控状,被告黄健文被控于2016年6月22日,在古来优美城一个单位内,谋杀31岁的陈俊,牴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被控罪成,刑罚是死刑。
疑妒意萌起杀机
被告不认罪,推事诺艾莎以尚须等候化验报告为由,择定此案于8月29日过堂,且被告不准保释。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阿丝玛,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阿斯拉夫。
31岁的陈俊在新加坡石油与天然气公司任职工程师,他于6月24日晚上10时离开胞姐位于新山金海湾的住家后,隔天下午5时独自驾车离开自己位于乌鲁地南紫兰花园的住家,之后再没与家人联系。
警方于本月2日证实陈俊遭冷血杀害,并被埋尸在马新第二通道旁的荒野丛林。
警方在公众通报下,逮捕一对华裔情侣嫌犯,初步怀疑,死者欲追求嫌犯女友,以致嫌犯产生妒意,萌起杀机。
女嫌犯包得密不透风
女嫌犯周一将全身包得密不透风,并在法庭交保获释。
女嫌犯戴墨镜及口罩,身穿两件衬衫及一件灰色外套,在法庭一楼的登记处办理保释手续。
据了解,一名男家属在法庭替嫌犯交保后,女嫌犯就离开法庭,并未上楼旁听男嫌犯的审讯。
柔州刑事调查主任拿督卡马鲁查曼受询时说,女嫌犯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条文下获保释,并在案件审讯过程中,需要出庭供证及充当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