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大馬廠商公會(FMM)強力反對政府推出新條例,變相展延原定在今年底到期的2014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政府是配合消費稅(GST)的推行而落實上述法令,限定商家不能隨意調增商品或服務的淨賺幅。
大馬廠商公會發佈文告指出,公會認可當局在消費稅推行之際實施18個月的價格管制,防止商家趁消費稅牟利,但如今消費稅已完全被市場消化,這項條例就應被停止,而非用另一項新法令來取代。
該公會以澳洲及英國為例指出,隨著消費稅推行及通脹水平下降后,該兩國的淨利潤率(NPM)機制便已被取消。
大馬廠商公會表示,公會贊同並支持對某些將影響低收入群的必需品採取價格管制,但不是所有的商品,因為這違反自由市場定價的原則,也將影響商家及投資者經商情緒。
該公會指出,世上沒任何國家會採取沒完沒了、不利商場公平競爭的條例。
應鼓勵競爭廢壟斷
大馬廠商公會指出,新的法令據悉會採取一個劃一的淨利潤率調升標準,即單一的機制管制所有商品,且應用在所有領域。
“不同的領域及商品擁有不同的成本及價格策略,因此採用劃一管制是不現實的,對執法當局及各行業而言都是耗時耗力且昂貴的做法,也非有效率的做法。”
“新法令也將抹殺企業的革新及提高成本效益來增加產能的努力,因為企業們被迫保持或下調價格來維持當局設定的調漲百分比率。”
大馬廠商公會因此認為,除了必需品的管制,其他任何管制商家賺幅及淨利潤率的新條例都該被廢除,政府應當鼓勵競爭、廢除壟斷及加強現有執法,包括非法牟利的競爭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