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強制安裝限速器 後年起對舊車執法
(吉隆坡19日訊)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納茲里西魯指出,到了2020年,所有重型運貨車輛和公共車輛,都必須裝置限制車速的特別儀器。
他指出,該局從去年開始,已給新車車主2年時間裝置有關特別儀器;對舊車的執法行動,將從2018年開始,這些舊車車主一樣需在兩年內安裝有關儀器。
納茲里西魯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詢問時指出,由於至今仍發生涉及長途巴士的交通事故,該局將採取初步行動,對一些未安裝有關儀器的巴士發出首次警告。
他說,有關警告將由電腦驗車中心發出,因為這些車輛都會送往該中心進行每6個月一次或每年兩次的檢驗。
他指出,如果再進行檢驗,發現沒有安裝有關裝置,那麼這些車輛不會獲得電腦驗車中心發出的准證。
“如果他們固執,我們會發出罰單,有關車輛也會被禁止用在運貨或公共用途。”
納茲里西魯說,該局不能夠馬上採取行動對付,是因為這需要經過很多過程,安裝這個裝置的費用也確實昂貴,也必須確保有關裝置獲得陸路交通局批准的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