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早翻閱《中國報》,映入眼簾的大標題:“為甚么 不活下去?”副題是“自殺頻傳,1日6命”。
死者包括13歲失戀少年、17歲厭世中學生、28歲為財務煩惱的男子、40歲失業漢、49歲失落老師,還有一中年華婦,案件發生在不同地區如吉隆坡、怡保等。
自殺者尋死原因不一,卻都因為問題解決不了,一時想不開而以自殺結束人生。
親人更痛苦
自殺是弱者的表現,他們是在逃避現實,其實所遇到的問題,並不因為死了而結束,他們的自盡,只是造成家庭中的親人更加痛苦。
雖然生老病死是人生必須經歷的過程,但生命是可貴的,人不能自盡而死,死有輕于鴻毛、重于泰山,不能輕易地結束生命。
人生于世,就是肩負著重任,即使不能做到為國家壯烈犧牲,又或者無法服務社會、獻身國家做出貢獻,也要為家庭效勞,組織家庭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奉養父母、栽培子女,這都是不可逃避的重擔,也是人生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為了某種原因而輕生,是一種逃避責任的行為。
多少有缺陷的不幸者,仍然要活下去,因為他們珍惜生命,但為何四肢健全的人竟要自殘生命呢?
其實,失戀、婚變、欠債、商場失意等都不應該成為自殺的理由,在人生的歷程中,每個人都會遇到逆境,應該學習逆境中求存,向前邁進,即使倒下去也得爬起來,走完人生的終點。
幾乎天天都有自殺的新聞,自殺何其多,但此風不可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