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泓宾:保护水源刻不容缓
明吉摩区州议员
上周柔佛河4座滤水站由于柔佛河受到严重污染而被迫“停产”,令柔南一带约12万用户受到影响,面对断水两三日的窘境,今次事件再次凸显水源与集水区的保育工作的重要性。
6月15日在上议院问答环节时,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副部长拿督哈敏沙慕里指出,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已经完成草拟《国家水源法案》的过程,该法令旨在保护集水区免受伐木活动及发展所破坏,该部预计在今年杪将该法案提呈国会。
这项新的法令必须能够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机制,保护及修复我国的集水区,确保水源不受人为因素破坏。
我国的集水区,常年来饱受非法入侵活动的破坏,导致水坝已经丧失其储水的功能,而在旱季时水坝的水位剧降至危险水平,甚至严重影响水供。
居銮的森波浪与吗什两座水坝便是受到严重破坏的两个例子,水坝周遭都是种植活动,严重污染水源,居銮县的居民几乎每年第二季都被迫面对长达数月的制水情况。
应加强执法工作
柔佛州于2014年6月9日在州议会通过1921水务法令(2014年修正案),给予政府更大的权限保护及修复水源。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及认真的执法机制,水源与集水区的保育工作至今仍未见成效,不仅污染情况严重的水坝没有改善,情况更严重到影响新山、哥打丁宜、丰盛港等柔佛州其他县属,自2015年始连续两年面对长达数月的制水窘境。
由此可见,政府在制定法令之后,必须加强在集水区的执法工作,确保法令的制定收到预期的效果,有效地进行集水区的保育工作。
缺乏有效及严厉的执法工作,多完善的法令都无法有效地保障我们的水源免受人为因素污染。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难得国阵政府认真看待水源安全这个与基本民生关系密切的重要问题,我们也乐见其成,只希望这项重要的法令能够在今年杪如期提呈到国会三读通过,不会如同《安全饮用水法令》般,快三年了,还是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