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全國民事僱員職工總會建議政府,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至62歲。
該總會主席阿茲慕達說,公務員目前的退休年齡是60歲,政府有必要延長至62歲,因為我國要成為先進國家,需要大量人才,以應付全球挑戰。
“專業人士如講師、工程師和顧問,如果在60歲退休的話,是國家的損失。”
阿茲慕達接受“馬新社電視台”專訪時說,政府可實施伸縮性的退休政策,延長退休年齡至62歲后,讓公務員可選擇提早退休。
“現有很多公務員,儘管超過退休年齡,但仍以合約方式受僱于政府,因為政府還需要他們的服務。他們擁有兩項收入,除了享有政府退休金外,也有薪水收入。
“因此,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可為政府節省開銷。”
他指出,政府每年支付退休金開銷高達200億令吉。目前全國約有160萬名公務員,每年平均有2萬1000至2萬5000名公務員,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強制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