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修訂信託基金條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證監會修訂信託基金條例

(吉隆坡20日訊)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宣布新企劃,加強國內信託基金領域的競爭力和效率。



當局發布文告指出,有關修訂準則將反映這些舉措,並在8月15日起生效。主要改變包括加速非複雜零售信託基金的審批程序,縮短上市時間,並且取消按年更新招股書的需要,帶來更高的營運效率。

目前,零售信託基金的授權期限可高達3個月,因接獲完整資料后的15天才正式進行授權程序。隨著上述修定,非複雜零售基金在呈交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獲得證監會授權。

申請者有責任確保申請完整且準時呈交,證監會將在資料完整情況下授權給基金。現有授權框架,將持續用于所有其它類型零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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