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訴狀 多次提“大馬一號官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美國司法部訴狀 多次提“大馬一號官員”

林奇(左起)在凱布和韋伯陪同下,宣佈美國司法部對一馬公司的法律訴訟行動。
林奇(左起)在凱布和韋伯陪同下,宣佈美國司法部對一馬公司的法律訴訟行動。

(吉隆坡21日訊)美國司法部尋求充公一馬發展公司逾10億美元資產訴狀,多次提及“大馬一號官員”(Malaysian Official 1)代號,並形容他是大馬政府位高權重的高官,在一馬公司內具權威地位,更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繼子里扎阿茲有親屬關係。



不過,訴狀沒有說明他的名字。

訴狀指出,一馬公司在2013年發行債券所得的6億8100萬美元(約27億2400萬令吉),在同年3月轉賬至“大馬一號官員”的大馬銀行戶頭。

資金被指是捐款



“訴方相信,這個AMPRIVATE BANKING-MR戶頭的最終受惠者是‘大馬一號官員’;馬來西亞總檢察長也曾公開表明,接受6億8100萬美元的戶頭,是‘大馬一號官員’戶頭。”

訴狀指出,匯款的Tanore公司,是在2013年將6億2000萬美元(約25億令吉)轉入大馬銀行(Ambank),而戶頭受益人是“Amprivate Banking-MR”。

在同年3月25日,又有額外6100萬美元(約2億5000萬令吉)從Tanore公司轉入相同戶頭,前后共計6億8100萬美元。

訴狀說,這個戶頭也正是曾在2011年,從Petrosaudi聯合創辦人中收取2000萬美元款項。

不僅如此,這個戶頭曾在2012年,收過美國Blackstone集團至少3000萬美元的款項。

訴狀追溯大馬總檢察長在2016年1月26日的談話,指總檢察長證實這6億8100萬美元匯入“大馬一號官員”戶頭,不過,“大馬一號官員”在同年8月歸還6億2000萬美元。

“當時總檢察長的說法是,這筆資金純屬沙地阿拉伯王室給予‘大馬一號官員’的私人捐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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