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沒列入組屋總地契 備齊文件咨詢律師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名字沒列入組屋總地契 備齊文件咨詢律師

組屋買了多年,驚覺其名字並未在總地契內。



⊙謝女士指出,她的家婆是在1995年,和丈夫及丈夫的繼父聯名購下該組屋,當時的屋子已轉手多次。

“日前家婆打算增加組屋聯名者,到組屋管理公會查詢,才發現他們3人的名字並沒有在總地契內。”

她說,如今家婆只有買賣合約(S&P)在手,買賣合約內的售賣方和總地契內的名字並非同一人。



“總地契的名字和門牌稅的名字是同一人,那個人已去世,其兒子也不清楚為何我家婆屋子的門牌稅會是他父親的。”

“家婆屋子的水費單和電費單也分別是在不同人名下,那兩個人名和總地契的人名不一樣。”

她補充,自己曾嘗試聯絡當初替家婆處理買賣合約的律師,已聯絡不上對方,如今也無法和買賣合約上的賣方聯絡。

她想了解,在上述情況,該組屋如何才能轉回家婆等3人名下?是否有較經濟的解決方式?

★林若輝律師

基于事主情況繁複,可能牽涉到土地調查等事宜,建議事主備齊所有相關文件,尋找律師進行面對面諮詢和釐清情況,他們可尋找收費較低的律師,諮詢費並不會太高。

一般而言,總地契的名字應是發展商或地主,除非總地契已經轉成分層地契,地契就會轉到現有擁有者名下。

若是欲看房子所有權,都是以地契作為依歸,除非沒有地契,才用買賣合約為依歸,水電費單和門牌稅等不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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