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闯政总罪成 8月判刑准保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黄之锋等闯政总罪成 8月判刑准保释

黄之锋(左起)、罗冠聪及周永康周四在法院外发表讲话。(欧新社)
黄之锋(左起)、罗冠聪及周永康周四在法院外发表讲话。(欧新社)

(香港21日综合电)香港前“双学”领袖、现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3人涉2014年9月26日“重夺公民广场”,被控“参与非法集会”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共4罪,周四于法院裁决。



黄之锋脱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名不成立,但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罗冠聪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周永康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裁判官表示,替3人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才判刑,押至8月15日,三人续准保释。

星岛日报网报道,黄之锋在庭外表示,由一开始被捕到现在有裁决,道路非常不易行,对未来有甚么结果充满未知之数,既担心,更希望坚持走下去。但黄称3人皆不会后悔,当日和香港市民一同开启、发动整场“雨伞运动”。

明报网报道,罗冠聪表示,至今他都认为该次行动是公民抗命,是在用尽了所有合法框架下的行动都无效时的反抗。



被问到是否担心留有案底,周永康说:“对于雨伞运动的无悔程度,远胜于对案底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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