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皆須列入 自立遺囑需2見證人
自行立下遺囑,是否受法律承認?
⊙陳女士指出,為了不要麻煩孩子,決定自行立下遺囑,分配其名下和丈夫聯名的屋子、信託基金和一些存款。
“我以英語手寫了一份遺囑和簽名后,要求2名非受益人的朋友成為見證人和簽名。”
她詢問,自己的遺囑是否生效?和丈夫聯名的信託基金是否也要寫入遺囑?
“動產和不動產的分別是什么,存款是否屬于動產和會被抽稅?“
“遺囑內容大意為‘所有剩余的存款如何分配’及‘名下一半所有權的產業如何分配’,未提及存款在哪家銀行,是否可行?”
★林若輝律師
遺囑只要有本人和2名見證人簽名即可生效,惟需留意2名見證人需見證事主簽名,再簽上他們的名字。
事主和丈夫聯名的信託基金需要列入遺囑,只要有事主名字的資產都需要在遺囑內。
一般立遺囑時,現有的財產都需要列入,也鼓勵列入未來可能購置的資產,例如寫入“如果以后購置XXX將如何分配”。
不動產是房屋和地皮,除了這兩者,其余都是動產,包括存款、汽車和股票等。
存款無論金額大小,都不會被抽稅。
事主沒有在遺囑列明存款的數額和銀行是可以的,只是過后其家人需要找出她存款的銀行,並聘請律師申請遺囑確認書,確認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