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上恐吓包包有炸弹 印尼乘客罚1000
(槟城22日讯)乘搭亚航班机准备回返耶加达的一名印尼中年男子,不满空姐要求将包包放入置物柜,出言恐吓包包内置炸弹,今日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被告认罪,被判罚款1000令吉!
被告卡旺旦布那(48岁),昨午5时55分在槟城峇六拜国际机场搭乘亚航XT 223班机,与妻子分别坐在14B及14A座位时,向一名空姐作出刑事恐吓。
槟岛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华奥曼今上午在该县警区召开记者会,证实此案时说,这名男子是在上周日(17日)在妻子搭乘班机来槟后,到一家私人专科医院检查心脏,以及接受治疗,昨午搭乘亚航班机准备回返耶加达。
他说,当时,一名空姐(22岁)在班机起飞前,要求该男子将置放在脚处的包包放入上方置物柜,男子妻子说包包内有钱,涉案男子却说包包内有炸弹。
“事后空姐据情投报,由机场保安员将他俩扣查。经警方调查,只有该男子涉案,因此今早已释放男子的妻子。”
“警方已检查男子的包包,当时证实包包内物品是药物,并没有可疑物品。”
无涉及恐袭因素
安华奥马说,警方调查该男子出言恐吓的动机,是因为不满空姐叫他把包包放入置物柜,此案并无涉及任何恐怖袭击的因素。
他说,该男子今上午已在浮罗山背地庭提控,对方认罪,被罚款1000令吉。
他呼吁国内外班机乘客在搭乘班机时注意言行举止,请别随意脱口而出恐吓有“炸弹”。
他指出,在全球面对IS恐怖袭击威胁之际,任何人涉及刑事恐吓将受到严厉对付。
出言恐吓导致班机延飞2小时
涉案男子相信一时之气出言恐吓包包内有炸弹,造成班机被延迟两小时后才起飞。
安华奥马说,事发后,原本在周四(22日)下午5时55分准备起飞的班机被耽误时间,延迟两小时才起飞。
他说,乘客在槟国际机场出言恐吓有炸弹事件,至少已发生3宗。
首宗去年9月9日发生,当时一名61岁印尼华侨,因不满航空公司职员要求他把超重的行李分开寄舱,向马印航空公司柜台服务员出言恐吓,要炸毁飞机,对方即向警方报案。男子最后承认刑事恐吓罪名,被判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
次宗今年1月12日发生,一名32岁印尼女子准备乘搭早上9时45分的班机飞往吉隆坡时,向机场安检人员开玩笑指她的行李内有炸弹,结果当场被捕。经检查后证实行李内没有爆炸物,女子较后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调查。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西南县警区副主任莎拉瓦蒂及刑事调查组主任嘉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