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拉錫:希盟擬發動 “須依程序申辦集會”
美司法部查1MDB
(吉隆坡22日訊)“要舉辦集會,就必須依照程序申請!”
副警察總長丹斯里諾拉錫披露,若希盟要在下週六(30日)發動集會,就必須根據程序向相關單位申請。
他說,對于集會這事項,我國有清楚立法規定闡明條例,任何人都必須遵守。
提出3項要求
諾拉錫今日出席在吉隆坡南湖鎮綜合交通總站(TBS)舉辦的“安全行動9”閉幕禮與頒發表揚狀儀式后,召開記者會披露,若對方依據程序申請,警方會根據法令去執法。
但他沒直接回答警方會否允許希盟發動集會,僅表示警方是執法者,所有事都會依據條例進行。
希望聯盟在媒體報導美國司法部尋求充公挪用一馬發展公司資金購買的17項資產后,發文告向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提出3項要求,包括要納吉休假、向國家元首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召開國會緊急會議解說有關一馬發展公司的事項。
文告中指出,若納吉在本月29日前仍沒實行這3項要求,希盟將在下週六(30日)發動抗議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