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贵:培训法官 网络罪案需特别法庭审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22日讯)上诉庭前法官拿督马永贵说,全球科技发达,商业罪案也趋向网络化,犯罪演变无限扩大,因此需要独立的网络特别法庭来有效审理案件,将罪犯绳之以法,前提必须是先培训这方面专长的法官。
他说,首先,必须专注培训一批有相关专长的法官,确保他们全面掌握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条文、程序及细节,才能有效执行任务,专业性地审判案件。
为打击网络罪案如骇客入侵、电话诈骗案、僵尸网络攻击(botnet)、网页篡改(web-defacement)和色情网站等案件,首相署已向内阁提呈建议,今年9月在吉隆坡率先设有网络特别法庭,接着到雪州和柔佛,随之扩大至其他州属。
需加强执法
马永贵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及发表看法时说,这是很好的建议,唯当局必须确保法官人手足够,而且法官得受过特别培训,才能达至成效,否则,特别法庭无法持久运作。
他坦言,现有法官,还不能完全胜任审理网络罪案件的工作,毕竟网络是另一门专业,与审理一般刑事或民事案不同。
他说,全球化科技网络发达,现今人们生活大部分已离不开网络世界,除了网络联系,也使用网络进行很多活动,更催化网络罪案与日俱增。
他强调,当网络案件开始层出不穷,当局需要加强执法,在完成调查程序后,就是将罪犯提控上法庭,通过法庭专业审判,有力的法律制裁,能更有效发挥惩处作用,对社会警戒性也更高。
黄启斌:法官人手不足
执业律师黄启斌说,现有法庭已有审理网络罪案,唯今网络提控案件也增多,若有特别法庭专案审理网络案件,将加速审案效果。
他直言,只是目前法官人手不太足够,恐怕到时会“有法庭没法官”。
他举例,吉隆坡有80个法庭,当中有2个法庭是专审知识产权案件的,相信是人手不足,只有1个法庭操作。
他说,除了人手,网络特别法庭可能也需具备电脑、无线网或其他先进科技支援操作,涉及人力、物力及财力,并不简单。
必要设网络特别法庭
资深律师陈思源说,近年来,涉及网络诽谤及煽动案件显增,政府设立网络特别法庭是必要及可行的。
他说,网络犯罪日趋泛滥,政府重视问题并采取实际行动应对之际,通过增设网络特别法庭,在快速处理案件过程,可遏止罪案继续恶化,进而打击网络罪案。
针对现有法官的能力是否可及应付审理网络罪案,陈律师说,目前,刑事案有特定法官,也有法官专审民事案,但偶尔也有客串情况。
“一般审刑事案的法官,突然被调去审民事案,也会手忙脚乱,而民事案法官换去审理刑事案时,也会措手不及,毕竟两者的法律程序不同,需对法律条文有熟悉掌握才行。”
因此,他认为,法官人手问题不大,在于法官需要时间学习、适应及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