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2日訊)上訴庭前法官拿督馬永貴說,全球科技發達,商業罪案也趨向網絡化,犯罪演變無限擴大,因此需要獨立的網絡特別法庭來有效審理案件,將罪犯繩之以法,前提必須是先培訓這方面專長的法官。
他說,首先,必須專注培訓一批有相關專長的法官,確保他們全面掌握與網絡有關的法律條文、程序及細節,才能有效執行任務,專業性地審判案件。
為打擊網絡罪案如駭客入侵、電話詐騙案、殭屍網絡攻擊(botnet)、網頁篡改(web-defacement)和色情網站等案件,首相署已向內閣提呈建議,今年9月在吉隆坡率先設有網絡特別法庭,接著到雪州和柔佛,隨之擴大至其他州屬。
需加強執法
馬永貴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及發表看法時說,這是很好的建議,唯當局必須確保法官人手足夠,而且法官得受過特別培訓,才能達至成效,否則,特別法庭無法持久運作。
他坦言,現有法官,還不能完全勝任審理網絡罪案件的工作,畢竟網絡是另一門專業,與審理一般刑事或民事案不同。
他說,全球化科技網絡發達,現今人們生活大部分已離不開網絡世界,除了網絡聯繫,也使用網絡進行很多活動,更催化網絡罪案與日俱增。
他強調,當網絡案件開始層出不窮,當局需要加強執法,在完成調查程序后,就是將罪犯提控上法庭,通過法庭專業審判,有力的法律制裁,能更有效發揮懲處作用,對社會警戒性也更高。
黃啟斌:法官人手不足
執業律師黃啟斌說,現有法庭已有審理網絡罪案,唯今網絡提控案件也增多,若有特別法庭專案審理網絡案件,將加速審案效果。
他直言,只是目前法官人手不太足夠,恐怕到時會“有法庭沒法官”。
他舉例,吉隆坡有80個法庭,當中有2個法庭是專審知識產權案件的,相信是人手不足,只有1個法庭操作。
他說,除了人手,網絡特別法庭可能也需具備電腦、無線網或其他先進科技支援操作,涉及人力、物力及財力,並不簡單。
必要設網絡特別法庭
資深律師陳思源說,近年來,涉及網絡誹謗及煽動案件顯增,政府設立網絡特別法庭是必要及可行的。
他說,網絡犯罪日趨氾濫,政府重視問題並採取實際行動應對之際,通過增設網絡特別法庭,在快速處理案件過程,可遏止罪案繼續惡化,進而打擊網絡罪案。
針對現有法官的能力是否可及應付審理網絡罪案,陳律師說,目前,刑事案有特定法官,也有法官專審民事案,但偶爾也有客串情況。
“一般審刑事案的法官,突然被調去審民事案,也會手忙腳亂,而民事案法官換去審理刑事案時,也會措手不及,畢竟兩者的法律程序不同,需對法律條文有熟悉掌握才行。”
因此,他認為,法官人手問題不大,在于法官需要時間學習、適應及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