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彈炸酒廊 這2人是涉嫌襲擊的IS成員
大馬第一宗證實由“伊斯蘭國”(IS)成員犯下的襲擊案,即手榴彈襲擊雪州蒲種山莊Movida酒廊,涉嫌的2名IS成員,今天分別被控11項及10項控罪。
2名被告是21歲的依曼(無業)及24歲的祖尼斯(工廠接線員),他們於今早9時15分左右,在大批警方特遣部隊押送下,抵達八打靈再也法庭面控。
他們今天分別在推事庭和地庭面控。
在推事庭,2人被控向Movida酒廊丟手榴彈,觸犯130(c)(1)(b)條文(參與恐怖行動罪行),而依曼則另外被控散播恐怖主義罪名。由於案件將移交高庭,因此推事庭沒有認罪記錄。
此外,他們也齊齊在地庭被控8項傷人罪,及1項擁有軍火武器罪名,兩人對這些罪行都俯首認罪,法官擇日下判。
嫌犯們在早上9時15分抵達法庭,其中1名嫌犯更對鏡頭微笑。
這起爆炸襲擊案於上月28日淩晨約2時,在蒲種再也白蒲大道旁肯那裡5路IOI Boulevard的Movida著名酒廊外發生﹔8名傷者分別是3名華裔男子、2名華裔女子、1名中國籍女子,以及1對印裔夫婦。
案發後,一名IS分子在個人面子書,宣稱這起襲擊案是追隨者所幹,當時雪州副總警長拿督阿都拉欣否認有關說法,並指警方將從私會黨活動、復仇與商業糾紛角度調查。
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過後才坦承,酒吧被拋擲手榴彈案是一場恐怖襲擊,也是我國首宗由IS成員幹下的襲擊案。
除了拋擲手榴彈的2名嫌犯之外,警方還另外逮捕13名恐怖分子,其中2人是警員,他們正計劃搶劫以籌募聖戰資金以及保護同黨免遭逮捕。
攝影:孫羽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