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緊急車道藉口多 前言不對後語被抓包
“一時說孩子在開齋節時吃太多,一時又改口說孩子因齋戒月腹痛,這些理由都是製造出來的!”
今天再有于今年5月尾在南北大道使用緊急車道,導致救護車延遲一小時抵達意外現場、造成兩兄弟死亡的駕駛人士,被控上亞羅牙也推事庭。
當中年齡最大的被告阿都哈密(63歲),向法庭求情時,一時說事發時孩子因開齋節吃太多食物,而在車上腹痛,必須上廁所,他才被迫駛入緊急車道。
推事好奇問道,事發時還未到開齊節,被告又改口說齋戒期間,孩子守齋了一整天,是時候開齋了。
結果,又被推事發現當時還未到齋戒月,遭推事直批被告胡亂製造理由,因而判罰款1600令吉。
此外,一名德士司機一手摸著腹部告訴法庭,自己是心臟病患者,推事便問:“你的心臟長在哪裡?你手摸的是肚子啊!”
接著,推事要求被告出示醫生證明,被告卻支支吾吾,唯有接受被判1500令吉罰款。
19名被告“非用緊急車道不可”的理由:
1)佐瑟林勝記(新加坡籍),罰款2000令吉;承認犯錯使用緊急車道
2)阿都哈密(63歲),罰款1600令吉月;孩子腹痛
3)加米爾農(54歲),罰款1500令吉;轎車汽油已耗盡,必須添油
4)湯龍山(55歲),罰款1500令吉;看到車龍,因要快所以使用緊急車道
5)王光輝(35歲),罰款1500令吉
6)莫哈末哈菲茲(30歲),罰款1500令吉;趕往士拉央醫院探望病危的叔叔,后者于5月23日去世
7)楊健榮(26歲),罰款1500令吉;尿急
8)馬末阿都木星(29歲),罰款1500令吉;轎車引擎“水滾”,無法行駛。
9)蘇古馬希華拉祖(54歲),罰款1500令吉
10)尤斯南沙里金(44歲),罰款1500令吉
11)那雲德蘭(44歲),罰款1500令吉;心臟病患者
12)諾依曼華合(25歲),罰款1500令吉;趕往醫院探望動手術的岳母
13)莫哈末菲道勿斯(26歲)罰款1500令吉;轎車困在車龍太久了,孩子開始哭鬧,為了快點離開車龍而駛入緊急車道
14)阿末凱里(30歲),罰款1500令吉;孩子肚子痛欲大解,駕入緊急車道,讓妻子在車后座替孩子更換尿片,接著返回普通車道
15)尤瑪雅比曼(42歲,女)罰款1500令吉;因擔心趕不及替孩子報名讀書,才駛入緊急車道
16)莫哈末納茲林(25歲)罰款1500令吉;3歲孩子肚子痛
17)廖實忠(43歲)罰款1500令吉
18)莫哈末祖再米(31歲),罰款1500令吉
19)莫哈末韓丹(47歲),罰款1500令吉
(人名皆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