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欠卡債擔心判窮籍 聯名屋子建議賣親屬
聯名屋子的屋主之一若破產,會否導致屋子被拍賣。
⊙符先生指出,自己和2個哥哥聯名擁有一間雙層排屋,屋子貸款已繳清,但其大哥積欠卡債,因此擔心屋子被拍賣。
“我不是很清楚大哥積欠的卡債總額多少,但聽大嫂說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大約幾萬令吉。”
他補充,目前該屋子是大哥居住,每月各付他和二哥200令吉。
他想詢問,萬一大哥真的因積欠卡債而被判入窮籍,會否導致房子被拍賣?若在大哥被判破產前,先把大哥的屋子所有權轉給大哥孩子,是否可行?
★林若輝律師
若事主大哥是房子所有人之一,那么其大哥被判入窮籍會有影響,即大哥的所有權會被報窮官拍賣。
為了避免麻煩,事主可將大哥的所有權轉到其他所有人名下,但原則上要以買賣方式進行。
由于報窮局有權駁回破產者在破產之前5年轉讓的的產業,因此不鼓勵把產業轉到其大哥的孩子或太太名下,最好是以買賣方式賣給事主或其他兄弟姐妹。